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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校级科研课题(自科类)评审结果的公示


由校纪委监察室抽取校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的专家组,已完成2016年度吉首大学校级科研项目(自科类)的校内评审工作。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16.9.13-2016.9.17
若有问题需反映,请致电:
校纪检监察室,电话:0743-8564814,联系人:王映
科技处205办公室,电话:0743-8563758,联系人:田启建
科技处
2016.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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