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困难党员帮扶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7-08 点击: 作者:
关于做好我校困难党员帮扶申报工作的
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
根据州委组织部《关于申报2017年党内帮扶基金的通知》精神,为切实做好我校困难党员帮扶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帮扶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学校党委组织部的部分生活困难的教工党员。
二、帮扶标准
1、帮扶对象本人因常年大病、重灾或突发性事故,年度内自付住院医疗费7万元以上。其中,年度内自付住院医疗费7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给予3000元救助;年度内自付住院医疗费10万以上15万元以下的,给予4000元救助;年度内自付住院医疗费15万元以上的,给予5000元的救助。
2、帮扶对象直系亲属(夫妻、子女、父母)患重病住院,年度内自付住院医疗费8万元以上,导致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给予2000元救助。
年度内自付住院医疗费计算起止时间为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年度内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只给予最高帮扶额度的救助;除特殊情况外,年度内对同一党员不进行重复救助。
三、申报程序
由帮扶对象本人提出申请,各单位党组织调查核实,各二级党组织审核汇总后,于7月12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申报时须附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及医疗费支付凭证。申报表电子稿发组织部邮箱。
联系人:周琴联系方式:8564794 组织部邮箱:jdzzb168@163.com
附件一:湘西自治州党内帮扶专项基金申请表
附件二: 医疗发票附件登记表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2017年7月7日
附件一:
湘西自治州党内帮扶专项基金申请表
姓名 |
| 性别 |
| 年龄 |
| 入党 时间 |
| ||
住址 |
| 电话 |
| 身份 证号 |
| ||||
家庭主要成员情况 |
称谓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单位、职业 (就读学校) |
年收入 (年负担、创业项目)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申请帮扶理由 |
| ||||||||
申请人所属 党支部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二级党组织初审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县市委组织部(湘西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州直工委、州“两新”党工委、吉首大学党委组织部)复审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州委组织部 业务科室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州委组织部 意见 |
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 ||||||||
| | | | | | | | | |
附件二、
医疗发票附件登记表
序号 |
住院起止日期 |
住院金额 |
自付部分金额 |
备注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
发票复印件粘贴处:
上一条:2017暑假放假通知 下一条: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17年第二次招聘工作方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