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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吉大[2017]41号)文件规定,通信与电子工程2023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经过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和学院初评等既定程序后,拟推荐至学校审核的获奖名单已产生。现将推荐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2023年10月16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序号

姓名

专业

备注

1

华成

2021700501

电子信息

2

窦信瑞

2021700496

电子信息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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