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6年联合培养本科生选拔工作方案
时间:2026-07-17 点击: 作者:
根据《大连大学—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2026-2030)》精神及《关于选派2025级本科生赴大连大学联合培养学习的通知》(教通〔2026〕43号)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26年选拔我校优秀本科生赴大连大学联合培养学习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学院成立选拔工作小组,成员包括:
组 长:杨 喜、肖志新
副组长:张仁民、魏 浓
组 员:曾水玲、张银行、吴 彬、米 热、龚 棋
工作职责:负责制定本学院选拔工作方案、审查学生申请材料、对申请学生进行综合测评并提出初步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选拔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综合素质较高,身心健康;
2.大一第一学期课程平均成绩排名在本专业前10%;
3.英语基础较好,第一学期英语课程成绩不低于70;
4.自主学习能力强,有一定的创新意识和发展潜力;
5.对本专业学习兴趣强烈,专业深造意愿强烈;
6.具有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
7.在校期间无违纪违规情况和不合格的课程。
8.符合上述条件者,还须申请参加学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9.综合考核细节:
(1)高考数学、高考物理成绩(按百分制折算)各占25%;
(2)第一学期高等数学A1、高级语言程序设计各占25%;
(3)线上面试只做合格与否结论,不进入量化总分。
三、工作安排
1.7月18日前,学院制定选拔方案,并报教务处教务科备案,并向全院公布;
2.7月18日至7月20日,学生根据联合培养选拔条件自愿申报,填写《吉首大学与大连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申请审批表》(附件),同时提供本方案第二条第9点1-3项所述的支撑材料、以及其他本人认为重要的证据材料,班主任汇总情况后给出推荐意见上报教务办;(注意:有意赴大连大学学习的同学,请及时加入学院赴大连大学学习的QQ群:1065551642。)
3.7月21日至7月22日,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学院依据第二条所述组织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
4.7月23日,学院组织面试,确定选拔名单,学院教务办向学校教务处上报推荐名单及材料;
5. 教务处审核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联合培养学生名单函告大连大学。
四、工作要求
根据《大连大学—吉首大学联合培养本科生协议(2026-2030)》精神及《关于选派2025级本科生赴大连大学联合培养学习的通知》精神等文件规定要求实施,全程接受监督,确保公平、公正和公开,选拔出学习成绩优异、综合素质高、英语能力强的优秀本科生到大连大学进行联合培养。
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6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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