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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学院2012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信息学院2012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方案

为做好我院2012年秋季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工作,帮助我院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按照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我院2012年励志奖学金、助学金评选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审条件及奖项金额:

1、国家励志奖学金申报者,为我院2009级、2010级(不含专升本学生)、2011级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国家助学金申请对象为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励志奖学金、助学金:

①未经同意擅自在外租房住宿者;

②本年度因违纪受到严重警告以上(含严重警告)纪律处分者;

③平时生活消费水平较高者。

3、奖项金额: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

国家助学金:一等4000元,二等3000元,三等2000元

二、评选程序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按照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并公示、学院审核,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上报学校名单的程序进行。

(一)、班级推荐

1、10月11日—10月26日,个人申请,班级评议汇总。各班组织成立班级评审小组,召开班会学习评选文件及学院评选方案,做好会议记录。按照学院要求,初步确定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推荐名单、填写班级汇总表(群共享),并在班级公示三天

2、10月30日下午18:00前,各班将班级推荐汇总表交至学工办。

(二)、学院复审

学院相关工作领导、老师评审班级初评结果,确定上报学校参评名单,并在学院网站及院办公室宣传窗公示三天。

公示期间,由各班评审组负责人上交纸质材料至院学工办,电子文档统一以班级名称命名,如:09级计科一班学生助学金材料,打包发送至邮箱:516149169@qq.com,逾期不予受理。具体报送材料如下:

上交材料:1)纸质材料: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书及申请审批表,班会记录(含班级初审结果、班级评审小组名单)。2)电子文档: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申请审批表

需由学生填写:《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对有关内容要认真核实,严把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关。

申请表格式:

1、每个获奖(资助)学生的《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表》或《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注:文件名以该学生名字命名)

2、奖学金(含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年度为2011-2012年度,国家助学金为2012-2013年度。

3、各(托管)班在填写获奖学生相关表格时,学生所学专业写全称,如2009级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1)班;“院系评审意见”由评审组负责人填写班级评价意见。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名额分配:

信息学院2012年秋季本部国家奖助学金分配名额

年级

一等助学金名额

二等助学金名额

三等助学金名额

励志奖学金

2009

27

27

27

17

2010

28

29

28

13

2011

18

18

19

12

2012

19

19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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