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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教通[2011]480号 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关于举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

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各独立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全省高校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课堂教学工作,引导广大教师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我厅决定举办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见附件)。竞赛委托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现就今年竞赛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别设置

今年的教师课堂教学竞赛设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两个课程组,分组进行比赛。

二、参赛范围

各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承担大学计算机基础、高等数学两门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三、日程安排

本次竞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1、初赛。各高校根据竞赛章程和组委会的要求自行组织,并按规定名额推选教师参加复赛。校内初赛应于1120前完成。

2、复赛。12月初,组委会将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一堂课的教案和该堂课的教学录像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决赛教师名单。

3、决赛。12月下旬,组委会将组织参加决赛的教师对其参赛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说课,经专家打分并排名后,依次确定最终获奖等次。决赛地点和日期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

各高校请于1120日前登陆湖南省普通高校课程教学资源平台(http://kc.hnadl.cn),通过网络报送参赛教师信息及参赛作品(有关技术规范要求及上传方式见网上公告);完成网上报送后,直接打印复赛报名表,连同参赛教师的教案及教学视频光盘,于25日前报送至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通讯地址:长沙市教育街11号;邮政编码:410005;联系人:谢剑虹;联系电话(兼传真):0731-84402936)。

五、其他事项

1、各高校要按竞赛章程要求认真组织好校内比赛活动,同时要将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获奖情况作为职称职务评聘、课程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竞赛对于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2、竞赛决赛阶段将同时举办高校课堂教学改革研讨会,届时请各校积极组织教务处等相关单位的负责人现场观摩并参与研讨和交流。

3、为推动优质教学资源的建设与共享,我厅将以竞赛为基础逐步建设课程教学资源共享与展示平台,所有获奖教师的参赛作品届时将上网无偿提供给全省高校共享。

4、本次竞赛的组委会办公室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竞赛有关的其他文件和具体事项届时将由组委会办公室另行发布。

 

附件: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试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附件:

 

湖南省普通高校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章程

(试    行)

 

一、竞赛目的

(一)推动高等学校更加重视课堂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引导高校教师立足教学岗位,钻研教学业务,推动校际教学研讨与交流,不断提升教师的教学业务水平。

(三)推进高校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着力搭建面向全省高校的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与交流平台。

二、组织领导

    竞赛由湖南省教育厅主办,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具体承办,根据需要可邀请高校和企事业单位协办。

    为确保竞赛顺利举办,成立竞赛组委会,组委会由省教育厅、省教科院以及普通高校的领导和专家组成。组委会下设办公室,由省教育厅高教处、省教科院高教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地点设湖南省教育科学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

三、参赛对象

全省普通高校(不含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龄满三年、近两年年度考核和课程教学考核合格、承担普通本专科相应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专任教师。

四、竞赛内容

由参赛教师自主选定所授课程的一定教学内容,结合本校学生实际情况,自主设计授课思路,撰写教案,并具体实施课堂教学,经学校推选、专家评审和现场说课、答辩等环节,综合评定获奖人选及等次。竞赛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思路,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及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择和运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正确运用各类教学设备等手段辅助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等。

五、竞赛分组

针对高等学校各学科专业普遍开设的公共课程和专业基础课程,每年确定2门左右的课程单独分组进行比赛。专科和独立学院不单独分组。

六、竞赛程序及要求

(一)初赛

由各普通高校和独立学院根据竞赛章程分别组织,具体竞赛形式由学校自行确定。

(二)复赛

1.复赛对象及名额:各高校在初赛的基础上,按竞赛设置的组别及名额分别推选教师参赛。每门课程专任教师在15人以下的推荐1名,15人以上的推荐2名。独立学院每个组别推荐1名教师参赛。

2. 复赛形式:组委会组织专家对参赛教师参加校内初赛的授课教案和课堂教学视频进行网络评审。

3.成绩评判:评分采用百分制(教案占30%、教学视频占70%)。

4.有关要求:每位参赛教师的教案和教学视频,统一刻录在一张光盘上。为确保评审过程的公平公正,教师参赛作品内容中均不得透露任何个人与学校信息。

(三)决赛

1.决赛对象:按教师复赛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前30%左右的教师进入决赛。

2. 决赛形式:由参赛教师对参赛所授课内容进行现场说课和答辩,专家当场打分并进行排名。整个说课时间不超过15分钟,其中答辩5分钟左右。

3.成绩评判:评分采用百分制。

七、奖项设置及计奖办法

(一)奖项设置

竞赛设教师个人奖和学校组织奖。

1.个人奖:按组别和复赛教师人数分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20%,二等奖30%,三等奖30%

2.组织奖:按参赛学校总数的20%左右设置。

(二)计奖办法

1.个人奖:根据教师的决赛和复赛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

2.组织奖:根据学校初赛组织及参赛教师获奖情况等综合确定。

(三)奖励办法

对本次竞赛的获奖教师和单位,我厅将及时向全省高校予以通报,并颁发相应的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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