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6年度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的通知(湘教通[2016]96号)文件精神,及我院2016年本科教学工作要点的有关精神,学院决定组织2016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原则
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本年度预计立项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项目3项左右。
2、项目选题要求
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实验和研究性学习项目。
3、申请人资格
(1)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院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1-2年级学生;
(2)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4)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4、申请项目指导老师资格
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未结题项目数累计不能超过2项。
5、申报、立项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份,见附件2),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审核、评审
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每项资助3000元进行建设,建设周期一般为1年。如建设期间项目负责人因故调离或者不再担任该课程的教学任务,可以申请变更负责人或者撤销立项。
6、推荐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2016年6月9日前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附件2);
2、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3)。
所有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院教务办,所有材料的电子稿(申报书及汇总表等)应以负责人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院教务办邮箱。
联系人:吴彬(cutegirl80@163.com)
附件:
1、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2、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