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全体老师:
在各位老师积极申报,由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专家组现已评审出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予以公示,详细情况见附件。
如有异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公示期6月29日-7月1日。
联系电话:院教务办8563673
特此公示。
附件: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汇总表
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6年6月29日
附件: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立项评审结果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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