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相关会议精神,本学期起,省教育厅将组织开展教育系统劳动纪律的经常性明察暗访活动。
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作风建设,规范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吉首大学劳动纪律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11月修订)》(吉大发【2014】50号)文件要求,做好劳动纪律管理工作,同时学校劳动纪律行政督查组从本学期起将对各单位人员上岗、劳动纪律及单位考勤情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学校将按月集中公示劳动纪律情况,并接受教职工举报,对督查过程中发现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况在全校通报并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特此通知。
校劳动纪律行政督查组
2016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