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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吉首大学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纪委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学校党风廉政建设,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维护师生权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上级工作部署,依据《全省教育系统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持续开展行业不正之风专项治理,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上级纪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着力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着力快查严处典型问题,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师生反映强烈的教育行业不正之风得到有效解决,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教书育人环境。

二、治理重点

(一)治理“四风”、陋习问题。

1、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或奖金福利、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变相公款旅游、涉赌涉毒等问题。重点治理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在具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搞“一桌餐”、执行省内公务接待禁止饮酒规定不到位等问题;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着力治理职能部门“热衷于资源分配,玩忽于管理服务”的行为,对师生反响强烈和损害师生利益的问题不研究、不解决,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要严格执纪问责;着力治理服务热线电话长期无人接听、门户网站更新不及时,以及校务公开、便民服务等栏目“僵尸化”等问题;

3、以争资金、跑项目等名义行贿受贿问题;

4、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在办理师生事务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欺压师生等问题;

5、深入治理“人情风”,督促广大党员干部带头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教育引导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自觉移风易俗、弘扬文明新风。

(二)治理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1、贪污侵占、虚报冒领、套取骗取、截留挪用、滞留拖欠各级各类学生奖助学金、大学生服兵役学费补偿金、大学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学费补偿金等教育惠民资金问题;

2、滥用职权,在扶贫项目实施各环节索要回扣、收受“好处费”;违规干涉扶贫工程项目招投标,指定亲友承包扶贫工程项目等问题;

3、派出单位对驻村帮扶工作支持和指导不够,监督管理不严;扶贫工作队员驻村不住村、入户蜻蜓点水;结对帮扶方式方法简单,满足于慰问救济,缺乏长远帮扶措施等问题。

(三)治理违规收费和违规招生问题。治理高校各种违规办学行为,违规收取转学、转专业、重修、补修费用和以中外合作、校企合作办学为名乱收费行为;治理公办学校以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各种经济手段招揽生源、委托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有偿招生等违纪违规行为。

(四)治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参与涉砂涉矿等经营性活动、领导干部在金融领域以权谋私和违规招投标等问题。

(五)治理师德师风问题。重点治理师德败坏、学术不端及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行为。

三、责任分工

1、各二级单位对标政策规定负责本单位全面自查。

2、各职能部门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组织业务范围内的专项治理。

违规招生、办学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分别为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教务处、继续教育学院;违规收费、变相公款旅游问题牵头责任单位为财务处;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牵头责任单位分别为学工部、研究生处、招生就业处等项目主管单位;违规公款吃喝问题牵头责任单位为校办;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问题,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和腐败问题,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牵头责任单位为纪委办(监察室);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牵头单位为组织部;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师德师风问题牵头责任单位为人事处;涉赌涉毒问题牵头责任单位为保卫处。

3、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等部门负责问题线索的核实、执纪问责。

4、纪委协调党办(校办)、组织、人事、审计、财务等部门组成综合检查组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行业不正之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压实工作责任。学校党委全面负责专项治理工作,学校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纪委书记为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履职尽责,认真研究布置,推动责任落实。各级二级党组织、二级单位是专项治理的重要主体,主要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加强领导、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各职能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专项治理工作部门责任和负责人责任。专项治理工作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可行的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要创新检查方法,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增强针对性与实效性,推动明察暗访日常化与常态化,不断传导压力,推动工作落实。

(三)严肃执纪问责。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坚持铁面执纪、越往后执纪越严,严肃查处行业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要及时查处;对审查调查中发现的其他问题,逐一核查、及时处理到位。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力、问题治理不力的,严肃责任追究。

(四)持续通报曝光。进一步加大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力度,对专项治理所查处的典型案件通报曝光,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的案件一律通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不断释放高压纠风反腐的强烈信号。

(五)及时上报信息。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情况月报制度,从5月份起,各二级单位要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信息统计工作,及时填报附件所列的报表,于每月22日前报送至专项治理办(联系人:胡罡,联系电话及传真:0743-8564814,电子邮箱:学校办公系统胡罡同志邮箱),同时在12月中旬报送全年总结。专项治理办要按上级要求及时报送各类统计报表和工作情况。

附件:

1、违规招生、办学问题自查情况表

2、违规收费、变相公款旅游问题自查情况表

3、教育惠民资金清理核查情况统计表

4、教育惠民政策落实不到位清理核查问题统计表

5、违规公款吃喝自查情况表

6、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作风和腐败问题自查情况表

7、教育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自查情况表

8、违规发放津补贴和师德师风问题自查情况表

9、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自查情况表

10、违规收送红包礼金问题自查情况表

11、涉赌涉毒自查情况表

12、违规参与涉矿等经营性活动自查情况表

13、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登记表

14、修订完善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度措施统计表

     15、各牵头单位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

中共吉首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8年5月8


吉首大学纪委办公室20185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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