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员教师联系学生制度
第一条
为进一步强化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调动教师党员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与责任感,切实帮助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学生党员健康成长成才,特建立教师党员联系服务同学制度。
第二条
联系内容:
(一)全面了解所联系学生的学习、工作、生活、家庭情况及思想状况,进行思想上引导、心理上疏导、生活上指导、学业上辅导;
(二)了解和掌握联系入党积极分子作用的发挥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教育和培养工作;
(三)做好推荐优秀团员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四)定期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协助解决存在的问题,发现和培养学生中的先进典型。
第三条
联系方式:
每位教师党员联系1~2名学生,并将名单报给支部。(注明:教师党员姓名、联系学生姓名、学生所在班级、班主任姓名)
第四条
要经常与结对学生所在班级的班主任、任课教师交流,全面了解学生情况,一起关注学生健康成长;经常性地与结对学生联系,开展谈心谈话,每月不少于一次。
二、党组织班子成员走访制度
第一条
党组织所在成员都要参与走访,明确责任,分组走访。要分工负责,以党小组为单位,由支委班子成员以组包干、分组走访。可以把走访主体扩大在群众中威信高、会做群众工作的骨干党员。
第二条
走访时要做好“五件事”:了解群众家庭及其成员的基本情况;成长经历;目前学习和生活的现状;职业生涯规划;党员身份的认同。
第三条
要建立档案,并登记变化情况。定期召开及时汇总梳理并研究解决学生反映的问题,对苗头性、普遍性问题和影响全局的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三、学生意见定期办理反馈制度
第一条
实行分类办理。对学生反映的问题,属本支部职能职责范围内的,15日内办结反馈;对不符合政策、违背有关规定的,5个工作日内向反映人说明情况。对办理主体不明确的,报由上级党组织,落实承办单位。
第二条
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向学生送达反馈办理结果。要及时公布学生普遍关心的重大问题办理结果,随时通报短期内未能解决问题的办理进度。建立学生意见办理情况登记制度,并纳入院务公开内容,向学生公布。
中共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委员会第二学生支部委员会
2018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