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技术学会管理制度
1维修管理
a 维修中心按规定时间开放.
c 实行轮流值班制,负责维修记录登记及财产使用记录.
d 维修人员一律凭证入内须佩戴工作证.
e 维修人员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须认真负责,不得擅自离开.
2 维修中心财产管理
a 新买回来的器财首先在管理本上登计入账、并标明价格、数量。
b 如需使用中心的新元件,必须登记(记录名称、数量、价格、使用者、时间)。
c 中心所有的财物。不得随便外借,如借出,需作登计.记录借物人、所借东西、数量、时间、借出人。
d 中心的资料、刊物可以外借观看,但必须作登计(借书人、书名、时间),借书人必须保存好所借资料。
e 中心财产存放于柜子当中,钥匙由专人负责,学会成员如需使用器财、借资料,请找负责人。.
f 所有的财产每月月底作总结.哪个使用多少新器件,按登计本上的总金额付款.所付款为维修中心活动基金。
3财政管理
a 每期财政给出预算,此学期必须按预算支出.
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理事会同意,并经学校批准.
b 维修中心的财政部,只有权保管并无权支出,有义务管理帐目.
c 所有支出一律凭有效发票才可以报销.正常支出须财政部及会长签字方可报销.特殊支出须经理事会多数人同意以及学校批准方可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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