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推荐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公示
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吉大[2017]41号)、《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经过学生申请、资格审查和学院初评、差额评选并进行公开答辩等既定程序后,拟推荐至学校参评名单已产生。现将推荐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0月13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序号 |
姓名 |
学 号 |
专业 |
备注 |
1 |
贺勇军 |
2019700321 |
电子与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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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