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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请假条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请假条


注意事项

1、学生因故请假,1天以内向班主任请假签字;1-3天需先向班主任报备并签字,再找辅导员批准签字后,加盖学工办公章;3-7天需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副书记依次签字后,加盖学工办公章。学生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6周,请假6周以上者作休学处理。

2、学生请假需要离校时,由家长通过电话主动告知班主任/辅导员请假原因,并将学生姓名、班级、请假事由、请假时间段、安全承诺以短信形式发至辅导员。离校期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3、学校无教学安排学生亦不得私自离校(含周末)。需要离校者,需按照前两点要求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请假。

4、学生请假须先从班级群或学院网站下载《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请假条》,填写完整交由相关老师批准学生将假条上联留存学工办,离校请假者返校后签名销假;将下联交学习委员或寝室长作为查课、查寝核验之用

如须延长假期者,须说明理由,申请续假。逾期未办理续假或销假手续者,一律按《吉首大学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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