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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吉首大学2013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关于开展吉首大学2013年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通知

 
教通[2013]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全校教师更加重视课堂教学和教师专业发展,引导广大教师立足教学岗位,钻研教学业务,不断提升课堂教学能力与水平,不断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学校决定举办全校性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课程范围
全校本、专科学生开设的所有课程。
二、参赛对象
凡具有高校教师资格、教学效果良好、本学期承担我校本(专科)课程教学任务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报名参赛。
三、竞赛内容
由参赛教师自主选定所授课程的一定教学内容,结合我校学生实际情况,自主设计授课思路,撰写教案,并具体实施课堂教学。
四、竞赛程序及要求
(一)竞赛程序
1、竞赛由初赛和决赛两个环节组成。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具体竞赛形式由学院自行确定。学院初赛后,按规定名额推选教师参加学校决赛。
2、决赛由学校教务处组织。
⑴决赛名额:各学院在初赛的基础上,推选教师参加决赛。推选参加决赛的名额按学院教师总数的5%的比例确定。凡参加过今年校级微课教学竞赛和《有机化学》、《生物化学》、《电路》、《宏观经济学》课程教学竞赛的教师,不再推荐参加本次校级课堂教学竞赛。
⑵决赛形式:由参赛教师自选一定课程教学内容进行现场教学,其中说课时间为5分钟,授课时间为15分钟,每个参赛教师说课和授课总时间不超过20分钟。学校届时组织专家进行现场听课、打分和评议。
(二)日程安排
1、初赛。学院初赛于11月20日前完成。
2、决赛。决赛于2013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进行。决赛地点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五、奖项设置及奖励
决赛设校级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其中一等奖20%,二等奖20%,三等奖30%。根据教师的决赛总成绩排名,依次确定一、二、三等奖获奖名单,并按《吉首大学教学工作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六、其他事项
1、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学院内教学竞赛活动,制订具体详尽的教学竞赛实施方案,并报教务处质量科备案。同时要将教师课堂教学竞赛的获奖情况作为职称职务评聘、课程教学考核和年度考核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充分发挥竞赛对于促进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师专业发展的积极作用。
2、竞赛重点考察参赛教师是否正确运用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新理念、新要求设计教学思路,并按照规范的格式及要求撰写教案;是否准确把握所授课程及教材的主要内容、重点和难点,并及时将相关学科专业的新知识融入课堂教学;是否按照既定教学目标和学生认知规律,合理处理教学内容和教学资源,科学选择和运用教学策略、方法组织课堂教学;是否正确运用各类教学设备等手段辅助教学,有效调控课堂和调动学生自主学习积极性等。
3、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11月20日前将《吉首大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报名表》、参赛教师本学期课表及学院课堂教学竞赛初赛实施方案报送至教务处质量科(纸质版盖章一式一份,电子稿请发至指定邮箱),张家界校区请交至校区科教办。
联系人:
吴青峰,电话:0743-8565103,邮箱:168499349@qq.com
余继宏(校区科教办),电话:0744-8202089
附件:
1、吉首大学教师课堂教学竞赛报名表
2、课堂教学竞赛决赛评价项目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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