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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各学院、各团总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教育部关于举办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15]4号)及团中央、团省委相关文件精神,引导和激励大学生弘扬时代精神、把握时代脉搏,培养和提高大学生创新、创意、创造、创业的意识和能力,发现和培养一批具有创新思维和创业潜力的优秀人才,展示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成果,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吉首大学第七届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并通过大赛遴选项目参加省级比赛。现将大赛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宗旨

培养创新意识、启迪创意思维、提升创造能力、造就创业人才。

二、组织机构

1、大赛设立组委会,由白晋湘校长担任主任,黎奇升副校长、龙先琼副校长担任副主任,招生就业处、校团委、教务处等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负责大赛的咨询指导、组织实施、作品申报和选送工作。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

2、大赛设立评审委员会,负责参赛作品的预审和终审。评审委员会成员由组委会邀请学校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

三、大赛内容及参赛要求

(一)“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1、参赛项目要求:参赛项目要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行业产业紧密结合,培育产生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以及推动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深度融合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包括以下类型:

1) “互联网+”传统产业:新一代信息技术在传统产业(含一二三产业)领域应用的创新创业项目;

2) “互联网+”新业态:基于互联网的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创业项目,优先鼓励人工智能产业、智能汽车、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互联网金融、线上线下互动的新兴消费、大规模个性定制等融合型新产品、新模式;

3) “互联网+”公共服务:互联网与教育、医疗、社区等结合;

4) “互联网+”技术支撑平台: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创新创业项目。

2、参赛对象: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允许跨校组建团队,参赛团队不少于3人。大赛分创意组和实践组,创意组申报人是团队负责人或者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团队尚未正式注册或者注册时间晚于201551日。实践组申报人是创业企业法人,为我校在校生或者毕业生5年以内(2010610日之后毕业)的毕业生,创业企业在201551日前已注册。

3、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1575日前

大赛时间:2015710

4、报名方式及参赛要求:

参赛材料为项目计划书及一分钟展示视频。实践组参赛团队还需提交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专利、著作、政府批文、鉴定材料等)。参赛材料按要求提交至招生就业处(联系人:徐晓慧,电子邮箱:jsu2161650@126.com),具体为:①书面材料:项目计划书五份(组织结构代码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其他佐证材料附后),使用 A4 纸双面打印装订。②电子版:包括一分钟展示视频及项目计划书电子版。视频格式不限,需保证画面流畅,声音清晰,大小不超过1G。项目计划书电子版为 PDF 文件,大小不超过 30Mb。由大赛评审委员会对参赛团队的项目计划书、一分钟展示视频及其他佐证材料进行评审。

5、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占参赛项目总数的10%20%30%40%。并从获奖项目中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级的首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详情见大赛官网: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http://cy.ncss.org.cn

 

(二)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1、参赛项目要求:

参加竞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生物医药,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材料,机械能源,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公益创业等8个组别。实行分类、分组申报。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以校级预赛报备时间为截止日期)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对于已注册运营项目的,在报名时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等材料)。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2、参赛对象:参赛对象须以创新创业团队为单位报名参赛,参赛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参赛对象是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均不含在职研究生)。

3、时间安排:

作品上报时间:2015109

预赛时间:20151023

决赛及答辩时间:2015116

4、申报方式和参赛要求:

以学院为单位向校团委报送参赛作品(一式五份,纸质版和电子版两种)和竞赛作品登记表(见附件2)。联系人:张宝娣   电子邮箱: 253288200@qq.com

以商业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其中公益创业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在报名时需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参赛项目涉及下列内容时,必须由申报者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评审。

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须有省级以上农科部门或科研院所开具证明。

对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须有省级以上林业部门开具证明,证明该项研究的过程中未产生对所研究的动植物繁衍、生长不利的影响。

新药物的研究须有卫生行政部门授权机构或具有同等资质机构的鉴定证明。

医疗卫生研究须通过专家鉴定,并最好附有在公开发行的专业性杂志上发表过的文章。

涉及燃气用具等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有关用具的研究,须有国家相应行政部门授权机构的认定证明。

5、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分别占参赛项目总数的10%20%30%40%,并从获奖项目中选送优秀项目参加省级的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四、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是推进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促进大学生创业实践的有力举措,对于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增强创新精神、培养创新意识、提高创新创业能力具有重要意义和积极作用。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成立组织机构,进一步完善赛制,切实抓好大赛的组织工作,依托大赛平台建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体系,健全完善促进大学生创业的政策体系。

广泛动员,密切配合。各学院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既要保证参赛项目质量,也要扩大和提升大赛的参与面、受益面、影响力,努力为实现大赛的目标发挥积极作用、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学院要将大赛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注重运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手段,在学生中营造关注、理解、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校园氛围,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和平台。

大赛有关事宜,可与组委会办公室联系。

 

附件1:《“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登记表》

附件2:《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登记表》

 

                      二○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属类别

         A、创意组;B、实践组

参赛学校(全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负责人

备 注

 

 

 

 

 

 

 

 

 

 

 

 

 

 

 

 

 

 

 

 

 

 

 

 

 

 

 

 

 

 

 

 

 

 

 

 

团队

联系

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项目简介(限2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说明:1、每件作品填写一份表格(此表可复制)。

2、表中未涉及事宜(如参赛团队有关事项)需要说明的,请备注栏中写明。


附件2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登记表

作品名称

 

作品所属领域

         A、产品;B、服务

参赛学校(全称)

 

姓名

性别

年龄

年级、专业

负责人

备 注

 

 

 

 

 

 

 

 

 

 

 

 

 

 

 

 

 

 

 

 

 

 

 

 

 

 

 

 

 

 

 

 

 

 

 

 

团队

联系

方式

通讯地址

 

邮编

 

联系电话

手机:

作品简介(限200字以内)

 

 

 

 

 

 

   

单位(盖章)                 

学校

 

 

 

 

 

 

 

 

 

说明:1、每件作品填写一份表格(此表可复制)。

2、表中未涉及事宜(如参赛团队有关事项)需要说明的,请备注栏中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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