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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习贯彻《吉首大学印章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吉大党办发〔201714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关于学习贯彻《吉首大学印章管理办法》

通知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印章管理,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了《吉首大学印章管理办法》,并已正式颁布实施(吉大党发〔201717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该办法,并按有关规定履行印章使用程序,加强印章管理工作。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吉首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7年6月20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62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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