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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文件

 

吉大党发〔20173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吉首大学

关于印发《吉首大学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的通 

 

各二级党组织、党委各部门;

各学院、校部机关各单位:

经学校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将《吉首大学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切实做好各自本职工作。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    

                   吉 首 大 学

                   2017年2月17

吉首大学各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一、党政管理机构

(一)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草拟和审核学校党委、行政的各类文书。

2、负责指导校内各单位的公文工作。

3、负责政策研究工作。

4、负责学校党委、行政的信息上报工作。

5、负责学校党委会、书记办公会、校务会、校长办公会和有关全校性会议的组织、记录和编发纪要。

6、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决策和交办事项督查督办,负责学校党政督导团的联络服务工作。

7、负责学校党委、行政的信访工作。

8、负责上级部门文电的处理工作。

9、负责学校OA行政办公系统的管理。

10、负责学校机要与保密工作。

11、负责学校印章管理工作。

12、负责上级领导和学校重要客人来校相关接待工作。

13、负责学校会议室的管理。

14、负责学校吉首校区公务用车管理。

15、负责学校对口支援的相关工作。

16、负责学校阳光服务中心和驻长沙办事处的管理工作。

17、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18、负责《吉首大学年鉴》的编印工作。

1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党委组织部、党校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

2、负责做好学校干部的培养、选拔、使用、教育、管理等工作。

3、负责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全校党员的教育与管理工作,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和党员发展工作。

5、负责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工作。

6、负责全校党员、干部的信息工作。

7、负责全校副科以上干部档案审核及个人重大事项审核工作。

8、负责组织党员、党组织的评优工作及中层干部的考核工作。

9、负责学校党校工作。

10、负责学校驻村帮扶工作。

11、负责受理学校干部、党员的申诉和信访工作。

12、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会代表的推荐审查工作。

13、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选调生、大学生村官的推荐考察及学校出国出境人员的政治审查工作。

14、配合上级组织部门做好干部调训、挂职锻炼等工作。

15、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委宣传部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宣传思想政治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

2、负责学校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的相关工作和对二级党组织中心组的指导工作。

3、负责加强学校意识形态管理,做好社会科学各类学术讲座、学术报告的审批与监管工作。

4、负责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5、负责全校政治理论学习工作。

6、负责校内新闻媒体管理和建设工作。

7、负责学校对外宣传工作。

8、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社团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10、负责学校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11、负责统筹学校党报党刊工作。

12、负责学校舆情监管与信息工作。

13、负责学校师生员工思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上报工作。

14、指导马克思主义学院加强全校思想政治课教学和形势政策教育。

15、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党委统战部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统战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

2、负责指导学校二级党组织统战工作。

3、负责联系、协调学校各民主党派基层组织建设工作。

4、负责牵头协调学校无党派人士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

5、负责基层人大代表的选举工作和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推进审查工作,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建言献策。

6、负责学校民族团结教育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7、负责台胞、台属及港、澳、侨眷属和宗教事务工作。

8、负责校内归侨侨眷、留学归国人员和海外统战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选拔、培养和政治安排、实职安排的推荐工作。

10、协调推进学校党委、二级党组织领导干部与党外代表人士联谊交友工作。

11、负责学校统战调研、信息和理论研究工作。

12、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党委武装部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学生工作和人民武装的各项意见和措施。

2、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3、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安全稳定工作。

5、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工作。

6、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奖、贷、助、勤、补”等相关工作。

7、负责全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8、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风建设工作。

9、负责学生宿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考核和监管学生宿舍区物业管理与服务工作。

10、负责新生入学、毕业生文明离校及毕业典礼的相关工作。

11、负责学生应征入伍工作。

12、负责兵役、预备役登记、统计工作。

13、负责协调、指导、督促国防教育学院做好新生军事技能训练等相关工作。

14、协调有关部门落实对军烈属、复转军人的慰问工作。

15、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党委离退休工作部、离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1、执行上级党组织和学校党委的指示、决议,拟订和实施学校离退休工作的各项意见和措施。

2、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3、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党组织建设。

4、负责协调离退休教职工政治、生活等方面待遇的落实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有益于离退休人员身心健康的各类活动。

6、负责离退休人员信息、统计、报表等工作。

7、负责校老龄工作委员会、校老年大学的日常工作。

8、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来信来访工作。

9、协助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校老年科技工作者协会开展日常工作。

10、按照有关规定,协助相关单位做好离退休人员逝世后的丧葬事宜。

11、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发展规划与学科建设处、省部共建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的编制与修订。

2、负责协调学校各专项规划的编制与修订。

3、负责学校校级以上重点学科的建设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与政策法规工作。

5、负责学校依法治校及法律事务工作。

6、负责学校教育统计工作。

7、负责学校学术委员会日常工作

8、负责学校“省部共建”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教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学校校历、教学工作规章制度及各种教学文件。

2、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教学的组织、运行与管理工作。

3、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的研究、编制与修订工作。

4、负责教学质量工程建设工作

5、负责专业、课程、教材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6、负责教学改革与研究及教学工作考核、教学成果评奖等工作。

7、负责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注册、考试、竞赛、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实践教学与实习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9、负责学校教风学风建设工作。

10、负责学校教学用房的分配、调整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通识课程建设与素质教育工作。

12、负责统筹学校医学教育工作。

13、负责创新创业学院日常工作。

14、负责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5、负责制订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计划。

1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科技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科技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2、负责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科技平台和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科技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负责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自然科学研究的经费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科技工作的信息、档案、保密与统计工作。

8、负责学校自然科学创新团队及人才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工作。

10、负责学校科学技术协会有关工作。

11、负责学校院士工作站有关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社会科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2、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组织申报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各级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平台和科研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科研成果管理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5、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的产学研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经费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信息、档案、保密与统计工作。

8、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创新团队及人才计划项目的组织与管理工作。

9、负责学校人文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招生就业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招生管理工作。

2、负责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就业教育、指导与服务工作。

3、负责毕业生就业市场的建设工作。

4、负责毕业生就业信息的收集发布和招聘工作。

5、负责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6、负责学生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组织学生就业创业各类竞赛的相关工作。

8、负责组织撰写和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相关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人事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人事制度、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工作。

2、负责学校人事编制、岗位设置、人员聘任与调配等工作。

3、负责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及人才引进工作。

4、负责学校劳资、社会保险及劳动保护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审、聘任工作。

6、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和教职工的年度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培训、进修与继续教育工作。

8、负责专家推荐、聘任、管理和考核工作。

9、负责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相关工作。

10、负责学校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待聘人员管理工作。

12、负责学校人事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人事信息管理与统计上报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三)研究生处、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

2、负责学校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4、负责学校研究生资助、评奖与“三助”工作。

5、负责学校研究生学风建设工作。

6、负责学校研究生创新创业教育和研究生创新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研究生就业教育、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及毕业研究生的信息与咨询工作。

8、负责学校学位授权单位、学位授权点和专业硕士学位的建设、申报等工作。

9、负责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日常工作。

10、负责指导各学院开展研究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11、负责学校研究生工作的考核评估工作。

12、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四)财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习贯彻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和完善学校财务政策、财务制度和会计核算规程。

2、负责学校筹资与融资管理工作。

3、负责学校预算管理及预算绩效考核工作。

4、负责学校支出管理与财务决算工作。

5、负责学校资金结算工作。

6、负责学校收费管理和票据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财会人员的管理及继续教育工作。

9、负责学校财务稽核与稽查和经济效益的考核工作。

10、负责学校的纳税申报管理和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相关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五)保卫处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安全防范宣传和教育工作。

2、负责全校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全校消防工作。

4、负责全校政治保卫工作。

5、负责全校户籍管理工作。

6、负责全校交通与校园秩序管理工作。

7、负责指导张家界校区安全保卫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8、负责保安服务外包公司监督、管理和考核工作,协调、指导校内其他部门安保工作。

9、负责协调、管理、考核砂子坳派出所,协助砂子坳派出所查处涉及校内师生员工的各类案(事)件。

10、负责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维护稳定领导小组、国家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反邪教工作领导小组、禁毒工作领导小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1、完成上级和地方职能部门以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六)审计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审计监督。

2、负责学校及内设机构审计监督。

3、负责学校内设机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

4、负责学校及内设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评审。

5、负责基建工程、修缮工程项目全过程审计。

6、负责学校财产、物资、设备、服务情况审计监督。

7、负责学校重大投资、合作项目及有关经济合同审计监督。

8、负责国家或上级部门、学校要求审签项目和经费的审签。

9、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的组织协调。

10、负责建立审计档案。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七)后勤管理处工作职责

1、后勤行政管理职责:

1)负责学校后勤服务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2)负责学校爱国卫生、防雷、防“四害”等工作。

3)负责学校卫生防疫和疾控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食品及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学生医保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教职工医疗困难补助工作。

8)负责学校“两型校园”建设管理。

9)负责学校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管理。

10)负责学校后勤服务信息化管理。

11)负责指导张家界校区后勤管理工作。

2、后勤服务监管职责:

1)负责学校饮食服务监管。

2)负责学校后勤服务监管。

3)负责学校医疗服务监管。

4)负责学校水电服务监管。

5)负责学校物业外包监管。

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八)资产管理处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建账建档管理工作。

3、负责依法组织清产核资和国有资产处置与调配工作。

4、负责学校采购项目(计划)立项审批、验收及绩效考评工作。

5、负责学校房地产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基建与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竣工验收工作。

7、负责学校对外投资(含无形资产)效益与风险评估,协助相关职能部门管理对外投资。

8、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绩效管理。

9、监督、指导学校内设机构资产建账及数据库管理工作。

10、归口管理学校资产外租(借)事项。

11、负责学校行政设备(家具)项目统筹与管理。

12、负责指导张家界校区资产管理工作。

13、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九)张家界校区办公室工作职责

1、对接学校党政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与张家界市地方党委、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联络、协调工作。

2、对接学校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工作,负责学校党委、行政决策和交办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校区各单位(部门)之间的工作协调,负责校区内综合性大型活动的牵头、组织、协调及公务用车管理工作。

3、对接学校党群工作,负责校区的宣传工作、工会工作、统战工作、离退休工作、档案工作、校友工作。

4、对接学校国际国内交流工作,负责校区对外接待与国际交流服务工作。

5、对接学校信访、法律事务工作,负责校区的各种信息收集工作并及时向学校党委、行政及职能部门反馈。

6、对接学校人事工作,负责校区教职员工的综合服务工作。

7、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等主体责任的相关工作。

8、完成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以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十)张家界校区后勤与保卫处工作职责

1、对接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履行后勤行政管理职责:

1)负责张家界校区爱国卫生、防雷、防“四害”等工作。

2)负责张家界校区卫生防疫和疾控管理工作。

3)负责张家界校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4)负责张家界校区食品及饮水安全管理工作。

5)负责张家界校区学生医保管理工作。

6)负责张家界校区教职工医疗困难补助工作。

7)负责张家界校区“两型校园”建设管理。

8)负责张家界校区基础设施维修改造管理。

9)负责张家界校区后勤服务信息化管理。

2、对接学校后勤管理工作,履行后勤服务监管职责:

1)负责张家界校区饮食服务监管。

2)负责张家界校区后勤服务监管。

3)负责张家界校区医疗服务监管。

4)负责张家界校区水电服务监管。

5)负责张家界校区商业活动的监管。

3、对接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履行安全保卫管理职责:

1)负责张家界校区安全防范宣传和教育工作。

2)负责张家界校区治安保卫工作。

3)负责张家界校区消防工作。

4)负责张家界校区政治保卫工作。

5)负责张家界校区户籍管理工作。

6)负责张家界校区交通管理工作。

7)负责物业公司安保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8)负责协助地方派出所查处涉及校内师生员工的各类案(事)件。

9)负责张家界校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4、对接学校资产管理工作,履行张家界校区资产管理职责。

5、对接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履行张家界校区采购和招投标工作职责。

6、负责张家界校区服务外包公司的监督、管理和考核。

7、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张家界校区的基本建设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纪检(监察)机构

(一)纪委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上级纪检机关和学校纪委有关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督促学校纪委决议、决定在全校的实施。

2、负责纪委文件的收发运转、文书档案的管理及印章使用管理。

3、接待、受理党的组织、党员、群众对本校各级党组织、党员在党的纪律方面的检举、建议、反映等,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4、起草、报送纪委有关文件、计划、总结、规章制度等,负责纪检报表的统计、上报。

5、负责纪委会议的筹备、承办、会务工作。

6、组织开展党风党纪政纪和反腐倡廉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开展廉政文化教育及有关问题的调研工作。

7、协助党委和纪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的相关工作。

8、完成上级纪委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监察室工作职责

1、监督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定和学校的决议、决定、校规校纪的情况。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的教育。

2、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举报;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3、受理监察对象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保护监察对象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

4、开展执法监察和专项检查,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进行责任追究。

5、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行业作风建设、机关作风建设,对违反行业作风、机关作风的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6、完成上级监察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群团组织

(一)校工会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和决议,围绕学校的总体工作目标及中心任务,全面履行工会“维护、参与、建设、教育”四项社会职能,依法组织教职工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2、充分发挥学校党委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配合党委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校园和谐与稳定。

 3、组织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教代会、工代会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

4、指导、支持分工会建立健全二级教代会制度。

5、深入基层,认真听取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做好劳动纠纷调解、教职工矛盾调解,及时向学校党委提供信息,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6、组织、检查、督促各单位推行校务公开,维护教职工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权利。

7、负责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做好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的培养、评选、表彰和经验推广工作。

8、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负责教职工业余活动团体、娱乐场所的管理,协助做好学校校园文化建设工作。

9、做好女教职工工作,依法维护女教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10、建立和完善困难教职工档案,负责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组织做好在职职工丧事,为教职工排忧解难。

11、依法管理工会财产和经费,不断改善教职工福利。

12、负责“职工之家”建设、检查与管理工作。

13、完成学校和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校团委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青年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工作。

2、负责全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工作。

3、负责全校学生社团组织建设与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

5、负责组织开展青年志愿服务活动。

6、负责组织开展学生相关学术科技竞赛活动。

7、负责组织开展假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8、负责指导学生会的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会“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功能。

9、负责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开展的相关活动,扩大学校影响。

10、负责新生开学典礼与迎新晚会相关工作。

11、完成学校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教辅与直属单位

(一)图书馆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文献信息资源的建设与管理。

2、负责开展文献信息资源服务。

3、负责学校文献信息资源的研究

4、负责建设具有学校特色的馆藏文献信息资源体系。

5、负责统筹、指导全校图书情报资料工作。

6、负责围绕学校教学科研和人才培养工作提供针对性的情报信息服务。

7、负责阅读推广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推进校园文化建设。

8、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信息化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及湖南省信息化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拟定学校信息化建设及数字(智慧)校园建设规划。

3、负责拟定数字(智慧)校园建设、信息化建设、网络安全的规章制度和相关标准。

4、负责组织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数字(智慧)校园建设。

5、负责校园网络和学校公共信息基础设施的维护工作。

6、负责学校信息化建设和日常运行的监管和学校信息化建设的检查、督促、考核工作。

7、负责学校信息安全工作,做好校内涉密计算机和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工作。

8、负责校园网络用户的入网、服务与管理工作,做好吉首大学主页建设的相关工作和全校性信息的网络发布与管理工作。

9、承担学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信息与网络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10、负责全校多媒体教室设备的建设、管理与维护工作。

11、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学校实验室的建设规划及各项管理制度。

2、负责组织实验室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总结及效益评估。

3、负责组织实验室设备的购置计划的论证、维修、调拨管理。

4、负责制定实验教学计划、实验教学组织与管理、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的组织与管理、实验教学与实验室管理评价工作。

5、负责规划、组织、实施全校公共共享平台的建设与管理。

6、负责学校数字教学资源汇聚、教师教学技能训练等工作的建设与管理及现代教育技术课程教学与应用推广。

7、负责实验室建设经费、实验材料费和设备维修费的管理。

8、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和实验教学等信息的统计上报工作。

9、负责全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等的安全管理与购买审批工作,协调做好实验室“三废”处理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征地与基建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基本建设管理和土地征用管理法律法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与完善工作。

2、负责学校建设用地的征用工作。

3、负责学校校园建设规划工作。

4、负责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要求,做好学校建设工程项目前期、中期、后期诸方面工作。

5、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建筑设施的土建维修工作。

7、负责学校建设工程项目档案工作。

8、负责学校基本建设统计工作。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学报编辑部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期刊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确保学校学报的正确方向。

2、负责学报规范化管理工作。

3、负责学报编辑委员会日常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科学研究院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的监控与评价。

2、负责教师培训、咨询、指导、评价等发展性服务工作。

3、负责编制学校年度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报告。

4、负责全校教师评价工作。

5、负责组织教师教学竞赛活动。

6、负责教学督导团的日常工作。

7、负责高等教育科学研究相关工作。

8、负责编辑出版《教学与管理》。

9、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采购与招投标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及省、地方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2、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采购与招投标工作的规章制度及具体实施办法。

3、负责政府采购计划的网上申报。

4、负责项目采购方式的审批、报批。

5、负责组织招标采购方案的评审。

6、负责学校“招标评审专家库”的建设与管理。

7、负责编制或审核招标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及其它相关公告,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谈判小组、询价小组等)开展招标采购工作。

8、负责组织合同的签订、管理,依法对采购合同实施监督。

9、负责处理采购投诉事宜,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学校监督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10、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招标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11、负责招标与采购有关文件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和统计工作。

12、负责指导张家界校区采购与招投标工作。

13、负责学校采购与招投标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校友工作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校友总会、教育发展基金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校友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建册归档工作。

3、负责策划、组织校友活动,联络、团结海内外校友。

4、负责策划与校友或者通过校友与政府和社会各界开展广泛合作办学,筹集各类办学资金与办学资源。

5、汇聚校友资源,为在校大学生提供创业与就业服务。

6、指导和协调学院开展校友工作。

7、推动地方校友分会建设并做好对地方校友分会的指导。

8、做好基金管理工作。

9、牵头组织学校校庆相关工作。

10、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九)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工作。

2、负责学校对港、澳、台地区合作与交流工作。

3、负责学校教职工和学生出国(境)的登记、报批与建档、统计工作。

4、负责学校留学生的招生与管理工作。

5、负责境外教师的聘用、管理、协调等工作。

6、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文化教育场馆管理中心、档案馆工作职责

1、负责吉首大学校史馆、沈从文纪念馆、黄永玉艺术博物馆、湘西民族文化博物馆、武陵山生物科学馆和生态民族学博物馆的建设、运行、维护与管理工作。

2、负责对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可移动文物的征集、收藏、保管、陈列和展示,做好校园文化建设相关工作。

3、负责与校内外教学研究单位、文博机构间的交流与合作,扩展文化教育场馆的功能,提升影响力。

4、负责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监督和指导学校内设机构做好档案工作。

6、负责学校校史编写相关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一)校地合作办公室、武陵山区发展研究院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和完善学校校地合作规划与实施办法。

2、负责统筹、协调和组织学校与武陵山片区合作事宜。

3、指导、协调、考评学校各单位社会服务与校地合作工作。

4、组织、协调、打造“走进武陵山”品牌活动。

5、负责校地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6、统筹“武陵山发展论坛”工作。

7、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十二)资产经营公司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按照“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校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代表学校运营和管理经营性资产。

2、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的保值增值工作。

3、负责学校对外收益与债权的催收与维护工作。

4、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张家界校区派出机构

(一)张家界校区教学科研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务处的统一要求,具体负责张家界校区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教学管理工作。

2、对口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负责张家界校区教学工作和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以及督导工作。

3、对口研究生院,负责张家界校区研究生相关工作。

4、对口科技处、社会科学处,负责张家界校区科研管理相关工作。

5、对口实验室与设备管理中心,统筹协调校区实验室建设、实验教学管理等相关工作。

6、对口信息化办公室、信息网络中心、国际合作与交流中心、港澳台事务办公室、校地合作办公室、武陵山区发展研究院,按相应授权和属地原则做好相关工作。

7、挂靠管理张家界校区大学语文教研室,负责张家界校区公共课教学部门日常行政管理工作及公共课教学资源调配等工作。

8、完成学校和对口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张家界校区学生工作办公室、张家界校区团工委工作职责

1、按照学校学生工作、武装工作、共青团工作和学生工作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校团委的要求,负责张家界校区以下工作:

1)负责张家界校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工作。

2)负责张家界校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3)负责张家界校区大学生“奖、贷、助、勤、补”等相关工作。

4)负责张家界校区学生人民武装工作。

5)负责张家界校区共青团工作。

6)负责张家界校区新生入学、毕业生文明离校及其相关工作。

2、对口招生就业处,负责张家界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

3、对口研究生院,负责张家界校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工作。

4、对口国防教育学院,负责张家界校区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相关工作。

5、完成学校和对口职能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相关学院

(一)国防教育学院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的规划、管理与组织建设,保证国家有关高校学生国防教育工作的法令、文件及通知的贯彻落实。

2、负责开展以讲座、论坛、竞赛、观摩、调研等为主体的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活动。

3、负责开展学生技能训练,“四会”教练员的选拔、培训、考核工作,为大学生军事技能训练提供坚强有力的队伍保障。

4、负责制定学生军事技能训练的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军事技能训练,确保技能训练安全有序进行。

5、负责开展大学生军事理论教学工作,确保教师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军事理论教学任务。

6、积极开展国防教育发展规划、发展方向、教育内容、教学方法、教育规律等方面的研究工作。

7、负责开展国防军事教育硕士点建设和研究生培养教育工作。

8、完成各级国防教育领导部门及学校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其它学院工作职责(另行制订)

 

 

 

 

 

 

 

 

 

中共吉首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7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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