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基金委字[2013]6号
各有关单位
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面向全省,资助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提升我省基础研究水平,为创新型湖南建设提供有力支持。2014年度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省自科基金项目)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自科基金资助类别及资助强度:
1、资助类别为: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面上项目、青年基金项目、联合基金项目(含省市及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
2、资助强度:杰出青年基金项目20万元;面上项目和青年基金项目4万元;省市联合基金项目20万元;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5万元。申请经费数必须按资助强度填报;项目研究期限为三年。
二、申报条件:
1、凡在省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在职在岗的科技人员均可按2012年度下发的《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和《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湘潭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衡阳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常德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2013-2015年湖南省自然科学株洲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统一简称指南)申请省自科基金项目。如指南中有与本通知冲突的,以本通知为准。
2、申请者的条件请参照指南前言中的要求。
3、杰出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面上项目(含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不超过55周岁(195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青年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40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申报省市联合基金项目必须与所在地企业签订合作意向或协议(必须有配套资金证明)。
7、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申请者年龄男性不超过32周岁(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不超过35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注意事项:
1、2014年度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自由申报。
2、申请人应认真阅读指南和相关管理办法,按照撰写提纲要求,填报申请书,并通过依托单位审核后统一报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3、主持省科技厅各类计划项目的负责人,必须结题后方可申报。申报期间不受理项目结题(各单位提交项目结题时间为6月14日止 )。
4、获得过国家自科基金资助的项目负责人,不得以相同或类似的项目内容申报省基金。
5、申请者可申请(含参加)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总数不超过3项,其中只能主持1项;申请(含参加)3项的,其中1项须是省市联合基金项目。
6、2014年度省自科基金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及评审(项目具体申报操作细节请参照网上申报系统的申报流程指南)。项目申报请用2013年制的项目申请书(使用以前版本的申请书均不受理),申请者必须按申请类别使用省自科基金各类项目申请书,于2013年6月17日后登录湖南省科技厅网站,进入湖南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按类别要求填报申请书。网址:http//www.hnst.gov.cn。
7、学科代码必须按《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学科分类目录及代码》填写完整,有三级学科的请填至三级学科,否则,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项目申报时,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省市联合基金和青年人才培养联合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表一)、(表二)各1份;杰出青年基金项目须交申请书纸件1份。申请书请用粘贴或包贴装订。指南、学科代码等均在湖南省科学技术厅网站下载。
8、项目申报时,各依托单位需报《2014年申请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汇总表》一份(可在申报系统中自动生成)。
9、请根据各类申请书的要求,提供可证明本人能力和研究水平的复印件并在申报系统中上传电子版。
10、2014年湖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受理工作由湖南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承担。
11、受理时间自2013年7月1日(星期一)开始, 7月4日(星期四)17:00截止,过时一律不予受理。各单位具体受理时间安排见附件。
四、咨询方式
1、有关项目申报的未尽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基金办。
联系人: 李成平 匡智祥
电话:0731-88988701 88988851(传真)
2、具体申报受理事宜可咨询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受理中心:
受理咨询: 钟海华 胡晓波
电话:0731-88988730 88988320
系统咨询: 李 华 蒋明艳
电话:0731-88988950
受理地址:长沙市河西岳麓大道科技大厦一楼102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