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学科与科研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重新认定校内科研机构的通知 时间:2013年04月27日 00:00 点击:[]作者:办公室 关于重新认定校内科研机构的通知 关于重新认定校内科研机构的通知 各学院、各直属单位、校部机关等相关单位: 为规范科研机构管理,学校决定重新认定和登记现有校内科研机构(校级和院级),包括已向学校申请尚未下文的研究机构,请各研究机构重新填写《吉首大学科研机构登记表》于5月10日前向科技处办公室(0743-8563758)提交填写登记表。 科技处 2013.04.18 吉首大学研究机构登记表1.doc 上一条:转发:关于推荐湖湘青年科技创新创业平台入台培养对象人选的通知 下一条:部分国家级和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开放基金项目申报信息汇总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