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九条红线
1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
2 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
3 讥讽、歧视、侮辱、孤立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侵害学生;
4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
5 利用工作时间炒股、娱乐,酒后上课;
6 索要或者违反规定收受家长、学生财物;
7 组织或者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资料、报刊等谋取利益;
8 在招生、考试、考核评价、职务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9 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