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以及推荐优秀共青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以下简称“团内推优”)是基层团组织工作中的一项重要的日常性工作。切实做好“团内推优”工作,是党组织赋予共青团的光荣职责,是共青团组织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的重要体现,是广大团员青年健康成长的迫切需要。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有关要求及精神,“团内推优”工作应在学院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进行。基层团组织应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团内推优”工作基础。基层团干部应加强学习,掌握发展党员工作的方针和要求,规范“团内推优”程序,强化培养过程,提高“团内推优”能力。
二、组织领导
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学院党委副书记
组员:学院团委书记、辅导员、班主任、各团支部书记
“团内推优”工作在学院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由学院团委组织开展,各团支部应予以积极配合,保证推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推荐出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团内推优”工作每学期进行一次,一般情况下安排在3月和9月进行。
三、工作内容
(一)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1.基本条件
(1)在国家登记年龄满18周岁。已经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递交入党申请书至今满6个月的团员。
(2)思想政治表现好,入党愿望强烈,入党动机单纯。
(3)拥护党的纲领,承认党的章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善于团结同志,群众基础较好。
(4)遵守校纪校规,集体荣誉感强,积极参加各种团内活动,在师生中有较好口碑,工作踏实肯干,有一定的实绩。
(5)学习成绩优良,作风端正,勤奋刻苦,具有较好的学业水平和创新精神。
(6)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有以下情形不予推荐
(1)政治立场不坚定,宣传、散布反动言论、封建迷信或伪科学的团员。
(2)在校表现较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学校)或警告及以上处分;违反国家法纪、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受到或正在受到有关部门法律追究和处分者等。
(3)上一年度寝室卫生检查三次及以上不合格寝室成员。
(4)不能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无故不参加学院、班级各项活动的团员;不服从、不积极配合团委、学院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的团员。
3.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团员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自出生之日算起,必须年满十八周岁。)
(2)团支部在党支部及团委的指导下召开支部大会确定支部推优名单并报团委。
(3)团委根据支部推优情况进行审定和汇总,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团委审核。
(4)学院团委将推荐名单提交相应党支部,由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并报呈二级党组织备案。
4.推荐指标:
符合条件,且在团支部推优大会上,获得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二)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
1.基本条件
(1)具有1年以上团龄,成为入党积极分子满1年。
(2)思想先进、道德品质高尚、政治素养高,严守纪律,在学习、生活、思想道德方面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完成“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取得结业证。
(4)专业课补考合格,且补考门数不超过1门。
(5)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2.有以下情形不予推荐
(1)政治立场不坚定,宣传、散布反动言论、封建迷信或伪科学的团员。
(2)在校表现较差,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学院(学校)或警告及以上处分;违反国家法纪、严重违反校纪校规者,受到或正在受到有关部门法律追究和处分者等。
(3)上一年度寝室卫生检查三次及以上不合格寝室成员。
(4)不能积极履行团员各项义务,无故不参加学院、班级各 项活动的团员;不服从、不积极配合团委、学院以及学校工作安排的团员。
3.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向团支部委员会报名并汇报个人情况,团支部委员会审核条件,将符合条件的列为候选人。
(2)团支部书记召开团支部大会。
(3)团支部委员会介绍推优办法,并组织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逐一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及介绍培养教育的体会和认识。
(4)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5)团支部委员会及党支部支委、班主任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不唯票数,结合平时掌握的各方面情况综合评价。提出组织意见,形成会议记录由团支部留存。
(6)推优结果在团支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期间有异议可向团支部或学院团委反馈,学院团委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7)学院团委将推荐名单提交相应党支部,由党支部支委会讨论确定发展对象名单,并报呈二级党组织备案。
(8)学院团委可根据实际情况召开团委委员会,按推优办法进行推荐。
4.推荐指标:
团支部每次推荐发展对象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团员人数的20%。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做好监督。团支书应在班主任的监督和指导下开展推优大会,推优结果要及时给班主任汇报,团支部内公示3日无异议后上报给学院团委。
2.认真组织,按时完成。相关的团干部和党员要有计划地实施推优工作(一般为每年3月底和9月底之前完成),在规定时间高质量的完成工作。
3.推优结束后,将《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呈报学院团委审批。
共青团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8日
附:《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XXXX级XXXX班团支部推优大会议程》
《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
《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
《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汇总表》
《吉首大学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登记表》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XXXX级XXXX班团支部推优大会议程
时间:(3月25日前、9月30日前完成)
地点:(各支部自行确定教室)
与会人:班主任、团支部全体成员(含群众)、支部支委代表
会议议程:
一、清点人数
1.工作人员清点人数
二、会议内容
2.团支部委员会介绍会议议程、推优办法及投票原则
3.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
(1)入党积极分子候选人逐一汇报
(2)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4.推荐优秀团员为发展对象
(1)发展对象候选人逐一汇报
(2)对候选人进行投票表决
5.计票人统计票数、监票人公布票数
三、结果评议
6.班主任组织团支部委员在另一会场参考学生现实表现及现场票数讨论入党积极分子及发展对象名单
7.班主任公布最终名单
四、大会总结
8.班主任对推优大会进行总结(选举过程中产生的特殊情况可在此环节说明)
五、主题学习
9.进行主题学习或其他班级工作安排,会后进行推优结果公示。
会前准备:会场布置、确定候选人资格审核及汇报顺序、提前通知汇报内容及时间限制(思想政治、道德品行、发挥作用、执行纪律等方面)、表决票(团员有表决权,群众列席参加不表决)及投票箱制作及印制、计票人(2人)监票人(1人)确定、会议记录本及会议摄影、会议记录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