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招生就业 >> 就业指导 >> 正文

关于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一、就业报到证是什么?

 大学毕业生前往用人单位报到,本、专科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研究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办理接收手续和档案、户口关系的迁移接收手续。就业报到证由国家教育部统一印制,各省市就业主管部门依据就业方案签发,就业报到证上、下两联,上联(有色联)由毕业生携带到单位报到,下联(白联)由学校负责放入个人档案。


二、就业报到证的主要作用如下:

(1) 毕业生到接收单位的凭证。

(2) 证明持证的毕业生是纳入国家统一招生方案的学生。

(3) 办理人事档案、户口迁移等手续的凭证。 (4) 毕业生具有毕业资格。


三、报到证遗失如何补办?

如果发生了报到证遗失的情况,应及时在当地省级报纸登报挂失,持刊登有遗失声明的报纸向学校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然后由学校主管部门上报上级主管部门予以办理。

(一)两年择业期内

1、材料准备

(1) 《个人办理报到证申请表》 (个人办理时所需,由学校审核填写)或《申请报告》 (学校集中办理时所需);

(2)公开发行的报纸(省级)上刊登遗失声明或证明《报到证》遗失的有效材料。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补办《报到证》

毕业生将办理好的《报到证》上联(有色联)交用人单位办理报到和落户手续,下联(白 色联)送档案所在部门归入档案。

(二)超过两年择业期

1、材料准备

(1)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

(2)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毕业生派遣名册复印件;

(3)学校毕业生就业部门盖章的招生录取名册复印件;

(4)毕业证复印件。

2、携带上述材料到省就业指导中心高校窗口审核签字盖章




上一条:广东取消高校毕业生暂缓就业 正式实施择业期政策

下一条:遇到这7类劳动合同需慎重,找工作的同学要看仔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