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东校友会庆祝吉首大学成立60周年校庆助学金”等社会捐助奖助学金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激励学生成长成才,现面向我校学生开展“广东校友会庆祝吉首大学成立60周年校庆助学金”(简称“校庆助学金”)、第二届“常德校友会德山助学金”(简称德山助学金)、2018年度南勋感恩奖学金、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的评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及评选办法
1.校庆助学金 (我院有4个名额)
资助对象必须是在校学习全日制本科非毕业生。本次助学金资助名额为80人,每人2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各学院按分配名额自行组织推荐,由资助中心、广东校友会通过查阅材料等方式审核。由学院评审公示,评选结果及材料报资助中心,上报材料为《“吉首大学广东校友会庆祝吉首大学成立60周年校庆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复印件(或其他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二年级以上学生提供上学年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汇总表一份(含电子档)。具体要求和名额分配情况见附件文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9月28日。
2.德山助学金 (我院有1个名额)
资助对象必须是常德籍我校全日制本科生。每次资助全日制本科生5名,每人5000元,资助期限为一年。各学院最多推荐1名学生(可以不推荐),由校友会、资助中心通过查阅材料等方式评审。上报材料为《“德山奖助学金”申请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二级以上学生提供上学年成绩单复印件一份、汇总表一份(含电子档),具体要求见附件文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9月28日。
3.南勋感恩奖学金 (我院有3个名额)
“南勋感恩奖学金”评选对象:我校在籍在读本科学生。
每年评审60名(其中数学与统计学院10名,商学院10名),奖励标准为每人5000元,“南勋感恩奖学金”大学期间,每人受奖仅限一次;参评者当年不得再申报学校由其他捐助者设立的奖助学金,已受学校其他捐助者设立的奖助学金奖励、资助的,当年也不得再申报该奖学金。具体分配名额见文件附件。由学院评审公示,评选结果及材料报资助中心,资助中心对学生申报材料进行综合评审。上报材料为吉首大学“南勋感恩奖学金”审批表一式三份、获奖及其它证明材料一份、汇总表一份(含电子档)。具体要求见相关文件,材料上报截止时间9月28日。
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 (我院有3个名额)
香港精进基金助学金面向我校正式录取的全日制本科2018级新生,家庭经济困难(申请时需提交有关证明文件),学院进行初评和推荐,全校共推荐40名,基金会组织面试后确定25名资助对象,每年资助5000元/人,具体情况见评审文件。上报资料:审批表一式三份、家庭经济状况证明、录取通知书及学院推荐信、精进基金2018级申请受助学生汇总表一份(含电子档),材料上报截止时间9月30日。
二、工作要求及工作纪律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通过多种渠道在全院范围内广泛宣传,认真组织推选,力求精准资助,充分发挥社会捐助奖助学金的资助育人功能。资助对象如有弄虚作假、违法乱纪、严重违背社会公德良序行为,将被取消资助资格,并减少相应学院下一年度的资助名额,问题严重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学院推选结果必须进行公示。
联系人:向权华电话:8564024
附件:
1、《吉首大学广东校友会庆祝吉首大学成立60周年
校庆助学金评定办法》及填写表格
2、常德校友会德山助学金资助文件及填写表格
3、“南勋感恩奖学金”评选文件及填写表格
4、香港精进基金评审通知、申请表、汇总表
5、各项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吉首大学学生工作部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