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2011年湘西州贫困大学生救助全覆盖工程暨吉首大学首发启动方案》的通知
各班:
考虑到2011年湘西州贫困大学生救助全覆盖工程工作的紧迫性、及时性和我院本周其他工作的实际情况,学工办综合考虑,统筹安排如下:
一、要求各班团委把文件精神及时向本班湘西籍同学宣传。开会、电话、QQ、Email等多途径、多方法,务必保证传达到位、接收到位、理解到位。
二、要求申请此项资助的同学下载并填写好申请表,于2011年12月22日17点前将申请表交到学工办,并将以“年级+班级+姓名”为文件名的电子档申请表(如10级计算机1班张三)发送至1595793202 @QQ.COM邮箱。
三、学院将对申请救助的同学进行初步摸底、调查后上报上一级部门,并在第一时间将反馈信息进行公示。
(文件及表格附后)
2011年湘西州贫困大学生救助全覆盖工程
暨吉首大学首发启动方案
按照国家新阶段对扶贫开发“两不愁,三保障”的目标要求,为贯彻落实好李克强副总理在凤凰调研时关于“不能让一个大学生因贫困而失学”的重要指示,以及徐守盛省长关于新时期做好精细化扶贫的讲话精神,在省扶贫办的大力支持下,经州扶贫办,团州委商议,决定2011年先行启动对湘西自治州籍的吉首大学就读的计划内在校农村贫困大学生实行扶贫助学。(含二本、三本学生)为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工作任务
2011年共安排200万元财政扶贫资金,先行启动对400名湘西自治州籍的吉首大学就读的计划内在校农村贫困大学生,每人扶贫助学2500元生活费,基本实现其当年免生活费就读大学。
二、 助学对象及条件
2011年扶贫助学对象为:在吉首大学就读的湘西自治州籍的计划内在校大一、大二、大三、大四农村贫困大学生。获得扶贫助学的在校农村贫困大学生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贫困户家庭大学生;2、享受扶贫开发制度与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政策的贫困户大学生;(比如县开发办扶助的种植、养殖专业户等等)3、农村因大灾大病返贫的贫困户家庭大学生;4、父母双亡的农村孤儿大学生。
三、工作安排
1、政策宣传(12月20日)。由吉首大学及时向湘西州籍农村贫困大学生宣传2011年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的对象、条件、标准、规模、程序等相关政策,让全校湘西自治州籍农村贫困大学生及时了解这项政策。
2、调查摸底(12月21日至12月23日)。由吉首大学按照扶贫助学的条件和分到各县市的名额(吉首籍学生30个、泸溪籍学生50个、凤凰籍学生40个、古丈籍学生40个、花垣籍学生50个、保靖籍学生50个、永顺籍学生72个、龙山籍学生68个,共计400个),先行对本校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大学生进行调查摸底,初步确定拟扶贫助学名单,并由吉首大学统一向拟扶贫助学对象发放《湘西自治州吉首大学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生活补贴申请表》。
3、个人申请(12月24日至12月27日)。拟扶贫助学对象领到学校签章的《湘西自治州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生活补贴申请表》后,立即回所在村盖章,并准备好农业户口册和符合扶贫助学四个条件之一的原件、复印件,向团县市委、县市扶贫办提出扶贫助学申请。
4、认定审批(12月28日至2012年1月1日)。收到申请扶贫助学对象申请后,由县市团委牵头,会同县市扶贫办,组成联合调查组,及时深入村组对申请扶贫助学对象进行实地调查。调查核实完毕后,由县市团委、县市扶贫办共同商议、签章、认定,提出最后扶贫助学名单,并将最后拟扶贫助学名单向社会公示3天。
5、及时办卡(2012年1月2日至1月4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团县市委商同县市扶贫办,在银行统一办理本县市籍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个人银行卡。
6、快速启动(2012年1月6日)。由团州委、州扶贫办、吉首大学组织,邀请相关省、州领导,各团县市委、县市扶贫办组队、带银行卡,在吉首大学举行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启动仪式。
7、资金发放(项目计划文件下达到县市时至2012年3月15日)。由县市团委牵头,凭县市扶贫办、团县市委最后商定、签章、审批的《湘西自治州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生活补贴申请表》和《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生活补贴人员花名册》,及时到所在县市财政部门报账,按照每人2500元的标准,及时把生活补贴打到贫困大学生个人银行卡上。
四、责任分工
1、扶贫部门:①州扶贫办负责抓好全州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资金项目的计划、申报、审批、实施、监督,制定全州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相关政策,协助抓好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启动仪式活动;②县市扶贫办负责协同团县市委抓好本县市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对象的调查、认定和资金报账,督促检查扶贫资金项目的使用。
2、团委:①团州委负责做好全州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日常工作,协调、组织抓好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启动仪式活动;②团县市委负责牵头抓好本县市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对象的调查、认定和资金报账以及建档立卡工作。
3、吉首大学:①负责抓好本校在校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对象的初步调查摸底,提供拟扶贫助学名单,发放《湘西自治州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生活补贴申请表》;②负责具体抓好吉首大学农村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启动仪式相关活动。
湘西自治州共青团委员会
湘西自治州扶贫开发办公室
吉首大学
二0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
2011年吉首大学湘西州贫困大学生扶贫助学生活补贴申请表
申请人姓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照片 |
学历层次(二本三本大专)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
家庭人口数 |
|
家庭上年度总收入 |
|
贫困类型 |
|
身份证号 |
|
家庭住址 |
|
联系电话 |
|
学院年级 |
|
学号 |
|
申请时间 |
|
学生开户银行及卡号 |
|
学校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户口所在村委会(村支部)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团县市委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县市扶贫办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
注:贫困类型为农村低保家庭、扶贫开发与低保相结合家庭、大灾大病至贫家庭、
父母双亡孤儿家庭等四种类型。所附证明:农业户口和四种贫困类型之一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