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学院管理秩序和课堂教学秩序,培养我院学生遵守和维护组织纪律的意识,规范我院学生请、销假程序,确保我院学生的正常学习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除寒暑假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外,学生必须坚持在校学习,未经请假,不得擅自离校,放假必须按照学校和学院的规定离校、返校,严格遵守请假制度。
第二条 请假条件:
(1)学生不论何种原因不能按时到课、到会,或应该在校而因个人原因需离开学校所在地,必须请假。
(2)请假分因事请假、因病请假、因公请假和请迟到假四种。
学生因个人私事不能到课、到会、回寝室就寝或需离开学校所在地,应请事假。
学生因病需到医院看病、治疗,医生建议休息不能到课、到会,或需离开学校回家作短期治疗,应请病假。
学生因上级组织安排的公务而不能到课、到会,或需离开学校所在地,应请公假。
学生因事不能按时到课、到会,应请迟到假。
(3)学生请假应有正当理由。正当理由是指:
①不请假将会对学生本人造成更大的利益损失,且这种损失确实能得到审批者认同;
②学校有关部门开具了需要请假的证明;
③学生父母提出请假要求;
④其它无力抗拒的力量;
⑤大四学生因就业需要又不影响学校的整体教学秩序。
(4)请假原则上必须由请假者本人亲自办理相关请假手续,不得请人代为请假。
(5)除不能按时返校或其它紧急情况可通过电话口头请假事后请人代为请假或补办手续外,请假都需要有书面假条。
第三条、请假程序:
(1)不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请假程序
一天以内:正当的理由→书面假条→班主任批准→班委备案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正当的理由→书面假条→班主任意见→年级辅导员审批→加盖学工办公章→学工办和班委备案→找年级辅导员销假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正当的理由→书面假条→班主任意见→年级辅导员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加盖学工办公章→学工办和班委备案→找年级辅导员销假
(2)需离开学校所在地的请假程序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正当的理由→书面假条→班主任意见→年级辅导员审批→加盖学工办公章→学工办和班委备案→找年级辅导员销假
三天以上七天以内:正当的理由→书面假条→班主任意见→年级辅导员意见→分管领导审批→加盖学工办公章→学工办和班委备案→找年级辅导员销假
(3)不能按时返校的请假程序
正当的理由→电话向班主任请假→班主任意见→学工办和班委备案→返校后补办书面手续
(4)不能回寝室就寝请假程序
正当的理由→书面假条→班主任意见→年级辅导员审批→加盖学工办公章→学工办和班委备案→找年级辅导员销假
第四条、考勤办法:
(1)各班指定一名班委,负责督导本班学生遵守考勤制度,对本班同学进行课堂考勤点名;
(2)由学工办组织学生会、院团委和志愿者组成考勤检查组,到教室进行考勤点名,并随机查寝。
第五条、相关处理:
(1)无正当理由者请假不予批准。不按本制度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缺课、缺会或离校者按旷课论处并予以通报批评,达到处分条件者报学校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2)有无故不按本制度请假者,取消当学年各项评奖评优资格;
(3)无故旷课或擅自外出者,根据《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九条,视其情况给予下列处理:
①一学期累计旷课11至20学时或累计擅自外出二天者,给予警告处分;
②一学期累计旷课21至30学时或累计擅自外出三至四天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
③一学期累计旷课31至40学时或累计擅自外出五至七天者,给予记过处分;
④一学期累计旷课41至50学时或累计擅自外出八至十天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⑤一学期累计旷课50学时以上或累计擅自外出2周(含周六、周日)以上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学生旷课一天按实际课时数计,实习、社会实践、军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旷课一天按5学时计。
(4)无正当理由晚归、夜不归宿者,根据《吉首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二十条,视其情况给予相应处理。
(5)一学期内,因请假缺课超过某门课程的总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得参加该门课程的考试,课程须经重修后,方可参加考试;一学期内因请假缺课超过总学时三分之一(或六周及以上者)作休学处理。
附件:《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请假条》
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1年12月27日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请假条(存根联)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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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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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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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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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因____________________需请假,已征得家长同意,请予以批准。 本人安全承诺: 请假人: 年 月 日 |
请假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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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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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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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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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意见 |
班主任是否与家长联系(离校请假必填):£是 £否 请假事由是否属实:£是 £否 签名: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院领导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销假信息 |
£如期销假 £超期销假 签名 年 月 日 |
骑 缝 章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请假条(学生联)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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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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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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寝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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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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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去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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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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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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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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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意见 |
签章 年 月 日 |
注意事项: 1、学生因故请假,1天以内向班主任请假签字;1-3天需先向班主任报备并签字,再找辅导员批准签字后,加盖学工办公章;3-7天需班主任、辅导员、学院副书记依次签字后,加盖学工办公章。学生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6周,请假6周以上者作休学处理。 2、学生请假需要离校时,由家长通过电话主动告知班主任/辅导员请假原因,并将学生姓名、班级、请假事由、请假时间段、安全承诺以短信形式发至辅导员。离校期间注意保护自身安全。 3、学校无教学安排学生亦不得私自离校(含周末)。需要离校者,需按照前两点要求向班主任、辅导员报备请假。 4、学生请假须先从班级群或学院网站下载《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请假条》,填写完整交由相关老师批准,学生将假条上联留存学工办,离校请假者返校后签名销假;将下联交学习委员或寝室长作为查课、查寝核验之用。 5、如须延长假期者,须说明理由,申请续假。逾期未办理续假或销假手续者,一律按《吉首大学学生手册》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