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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9]2号)、《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196)、《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吉首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2020吉首大学接收硕士生调剂办法等文件精神,为了保障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我院研究生复试调剂工作(下文中简称复试)安排如下。

一、工作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探索科学、规范的复试调剂办法,严格执行复试调剂程序,强化复试调剂选拔功能。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加强监督管理,切实严明招生纪律,确保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科学、规范、公平、公正、公开。

、基本条件

1、资格线:初试成绩达到2020年电子信息专业学位国家B类线基本标准。

2、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0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3、考生需为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自动化类及电气类等相关专业毕业生。

4、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复核。

5、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不低于1:4

三、时间安排

 1、时间安排

复试时间

复试项目

复试方式

5.23

8:00-17:00

资格审核


5.24

8:00-10:00

专业课笔试

网络远程复试

1030开始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网络远程面试

5.25-5.26

全天

(具体分组安排另行通知)

外语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

网络远程面试

2、方式

采用网络远程复试方式进行。参加复试的考试需按附件一附件二的要求准备好复试硬件设置和环境要求。请考生提前做好测试准备,测试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联系研究生秘书老师0743-8563673

3、资格审查

学院对进入复试的考生进行资格审,对身份和学籍学历不符合复试规定的考生不允许其参加复试。考生在指定时间内将资格审查所需全部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指定平台,学院由专人负责审查材料,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

资格审主要查验以下材料: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需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请街道办事处开出相关证明(见附件三)。

2)各类考生根据不同身份应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在线学籍认证报告(注:此处所称原件是指原件扫描版,下同)。

往届生:二代身份证原件、初试准考证原件、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信网下载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方可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或者专升本的考生还需提交专科毕业证;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考生资格审核通过后,应根据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工作流程完成各项环节。

四、方式和内容

1、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情况

2、专业课笔试

考试方式为网络远程监考,开卷考试。复试考试科目为《计算机网络》和《数字电路》任选一门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评分采用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制评分(合格为100分、不合格为50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综合素质及能力考察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

4、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

采用网络远程面试形式进行,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五、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外语能力测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5%、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占25%),计算方式如下:

1)初试成绩 A=初试总成绩÷5×0.6

2)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05+ 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0.25

综合成绩=A+B

  1. 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及能力测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3)综合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

    4)综合成绩排名中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初试成绩排名,如再相同,则以初试英语成绩排名。

    5)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综合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3、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函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监督和复议

    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各学院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743-856367313037430822

    申诉邮箱:jsu_cise@163.com

    七、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 号)文件自行体检,并按照学院复试工作安排相关时间节点按时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八、其他注意事项

    1复试缴费操作见附件四;

    2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所有考生的初试成绩不提供打印材料,考生可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并打印初试成绩;

    4现场复试疫情防控工作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5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研究生院。

    九、附件

    附件一:远程复试硬件设置和环境要求

    附件二:《考生云考场使用手册》

    附件三:《吉首大学2020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附件四:《2020年吉首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说明》

     

     

    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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