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研通[2015]9号)文件规定,2017级研究生已进入中期考核阶段。为确保我校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组织
各培养单位组织成立本单位中期考核小组,确定本单位中期考核方案并组织实施。
二、中期考核时间
2019年3月11日-4月15日。
三、中期考核对象
2017级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需通过学科综合考试才能进行中期考核。
四、其他
1、中期考核前一周向研究生院报送中期考核方案。
2、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在管理系统内提交相关材料。2019年4月20日前向研究生院报送《吉首大学博(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汇总表》及中期考核工作总结(张家界校区交至教科办李云红老师处),电子文档发至463184205@qq.com。
研究生院
2019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