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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信息人才培养方案


一、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电子信息领域发展要求,德、智、体、能全面发展的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具体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恪守学术规范,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具有良好的身心素质、环境适应能力和合作精神,能适应本领域的工作需要。

2.掌握电子信息领域的基础理论、先进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熟悉行业领域的相关规范,在本领域的某一方向具有独立从事工程规划、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工程研究、工程开发和工程管理等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能够胜任电子信息领域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

3.掌握一门外国语,具备良好的听、说、读、写能力,并具有熟练阅读本专业外文文献、技术资料和撰写科技论文、技术文档的能力。

二、研究方向

1.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085401)

围绕微纳光电材料与器件结构、集成电路设计与工艺、嵌入式开发与系统集成等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

2.通信工程(085402)

围绕先进无线通信技术、信号检测与估计、现代信号处理技术、量子通信与量子信息处理、物联网技术等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

3.人工智能(085410)

围绕人工神经网络、智能优化与推理、计算机视觉与图形图像处理、自然语言处理等问题开展应用基础研究与技术开发。

三、学制与培养方式

1.学制

学制3年,最长学习年限5年(含休学、保留学籍)。

2.培养方式

(1)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其中课程学习原则上在1年内完成,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不少于1年。

(2)实行双导师制,其中校内导师由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丰富指导经验的教师担任;校外导师由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具有丰富工程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校外导师参与实践过程、项目研究、课程与论文等多个环节的指导工作。

四、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1.学分要求

最低应修满32学分,其中学位课≥18学分(含公共课6学分,专业基础课≥4学分,专业方向课8学分),选修课≥4学分,必修环节10分(工程伦理1学分,人文素养选修课1学分,创新创业选修课1学分,学术活动1学分,专业实践6学分)。

2.课程设置



五、实践环节与学术活动

1.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环节共6学分,一般在第三个学期开始进行,采用集中和分段相结合的实践方式。具有2年及以上电子信息领域相关企业工作经历者专业实践时间不少于6个月,不具有2年企业工作经历者专业实践时间应不少于1年。

全日制工程硕士的实践教学环节可以通过两种途径来完成:(1)在校内导师指导下参加具有工程应用背景的科研项目;(2)到实习单位(或实习基地)进行主题明确、内容充实、方案可行的系统化实践训练。

完成实践环节的实习后,学生需撰写和提交专业实践报告。考核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术活动

在读期间,研究生至少完成研究或进展报告1次,参加学术报告或学术讲座5次。完成规定次数可获1学分。

六、中期考核

硕士生在第四学期进行中期考核。中期考核按照硕士研究生培养计划,由学院组织专家组就其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成绩、专业实践情况、课题及学术活动进展、身心状况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者按照《吉首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的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七、学位论文

1. 论文选题和开题

论文选题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具有明确的工程背景,要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和先进性,拟解决的问题要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作量,其研究成果要有实际应用价值和较好的推广价值。选题范围涵盖以下方面:

(1)技术攻关、技术改造、技术推广与应用;

(2)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设备的研制与开发;

(3)引进、消化、吸收和应用国外先进技术项目;

(4)一个较为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或工程管理项目的规划或研究;

(5)工程设计与实施;

(6)实验方法研究和实验开发;

(7)技术标准制定等。

论文开题在第三学期完成,研究生需向研究生院提交开题报告,开题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课题的意义、国内外关于该课题的研究现状及发展趋势、论文研究的基本内容、研究方法、计划进度、预期目标及成果、主要参考资料等,开题报告中引用文献应不少于30篇,外文文献应不少于10篇。

2. 论文形式与内容要求

论文形式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如应用研究论文;也可以是设计类和产品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设计等;还可以是软科学论文,如调查研究报告、工程管理论文等。论文工作须在导师指导下,由研究生本人独立完成,具备相应的技术要求和较充足的工作量,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技术问题的能力,具有先进性、实用性,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3. 学位论文评审和答辩

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所有环节,成绩合格,方可申请参加学位论文答辩。学位论文应聘请本领域或相关领域至少2名专家评审。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3~5名本领域或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来自企业或工程部门的同行专家;答辩委员会主席由校外教授或教授级专家担任。

八、学位授予

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及完成相应的实践环节,并获得相应的学分,同时要求以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本领域相关成果累计分值2.0以上:

在满足上述条件基础上,研究生完成学位论文工作,通过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授予电子信息领域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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