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学院首页 >> 本科教学 >> 管理制度 >> 正文

信息学院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方案讨论稿


 

共青团吉首大学信息学院总支委员会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方案讨论稿
 
        为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发挥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的楷模示范作用,形成我院团员青年“学先进、创先进”的良好局面,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干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担任干部时间至少一学期以上。
3、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积极为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4、努力工作,工作责任心强;积极响应学校号召,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能在活动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积极配合上级团组织开展各项团内活动,成绩突出。
5、学习刻苦,勇于拼搏,成绩良好,当年考试无补考仍不及格科目。
6、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受纪律处分满一年以上,并有突出表现。
(二) 优秀团员
1.积极上进,思想进步。积极向党组织靠拢,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课程,成绩良好,当年考试无补考仍不及格科目。
3.团员意识强,模范履行团员义务,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无违纪行为。有较强的组织观念,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成绩突出。
4.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文明自律,讲究公德,富有正义感。
5、未受过纪律处分或受纪律处分满一年以上,并有突出表现。
二、评选办法
采取自己申请,团支部组织初评,院团总支审评的办法进行。递交《优秀团干申请表》或《优秀团员申请表》以及书面总结材料,交团支部初评后报院团总支审批。优秀团干不超过团员总数的3%。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
三、其他补充要求
1、各支部评议过程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不得简化或颠倒评议程序;
2、各支部应真实、详细的作好申请记录,并予以妥善保存,以备院团总支检查;
3、团总支可在全院范围内推荐担任学生干部认真负责,工作成绩显著和在各级、各项评比竞赛中有优异表现的团员参加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评选。
 四、备注
1、本办法由院团总支组织部制订、解释;
2、本办法由院团总支批准生效;
3、本办法由各团支部执行;
4、本办法由院团总支组织部监督实施。
 
共青团吉首大学信息学院总支委员会
2006-6-13
 
 
吉首大学信息学院20  -20  年度
优秀团员推荐表

姓 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单 位
             院(系)   级   班
 
 
 
 
 
 
团支部意见
 
 
         
 
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团总支
意见
 
 
          
 
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党组织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吉首大学信息学院20  -20  年度
优秀团干推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团 内
职 务
 
单位
专业   级   班
 
 
 
 
 
 
团支部意见
 
 
        
 
 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团总支
意见
 
 
        
 
书记签名:      年  月  日
 
党组织
意见
 
 
 
 
签章:       年  月  日    

 




上一条:吉首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

下一条: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实习工作规范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