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吉首大学2023年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及《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等相关文件规定,通过研究生自主申报、评测小组测评等环节,学院对2023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进行了评选,现将获奖研究生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11月1日前向学院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
如对评审结果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映到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联系电话:15080882515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