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
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3〕3 号)、《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2〕3 号)、湖南省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要求和《吉首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为了保障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顺利进行,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严格规范、公平公正、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切实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各项工作。
二、学院管理机构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学院复试应急管理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
组 长:院长 院党委书记
副组长:分管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院领导
成 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秘书、研究生专干
职 责:实行组长负责制,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复试、疫情防控、宣传、后勤、安全等工作。
(二)学院复试监督小组
组 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 员:学院学术委员会成员代表、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代表
职 责:负责学院复试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督检查,并受理考生的举报、投诉事宜。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 成:由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的5名专业骨干组成,并配备1名复试秘书。
职 责:负责学院硕士生的专业综合面试工作。
三、基本条件
1. 复试资格线:电子信息专业人工智能方向须满足初试成绩总分≥275,单科(满分=100分)≥35,单科(满分>100分)≥53;其他专业(领域)执行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B类地区对应的复试分数基本线。
2. 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进入复试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确定的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报考科目满分为500分的,总分降20分,单科降5分。
3. 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其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在学校确定的学科专业(领域)复试分数线基础上,总分降低20分且不得低于251分,单科(满分=100分)≥30分,单科(满分>100分)≥45分。
4. 考生符合《吉首大学2023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并且资格审查合格。
5. 本学院不接收破格申请。
6. 具备教育部规定加分资格(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等)的考生,由学院审核有关材料,并上报研究生院复核。
7. 在符合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生源充足的情况下,复试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四、调剂
(一)调剂的基本要求
1. 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 考生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B类地区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及我校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
3. 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要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 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必须相同。不跨门类调剂(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调入要求统考数学一、英语一)。
5. 接收调剂考生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考生填报的调剂志愿为依据。
6.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我院同一专业,且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即考生一志愿为同一所学校、同一个学院、同一个专业,考试科目完全一致),在符合各学院选拔条件的情况下,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
7. 对于同一批次申请同一专业,初试科目不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由于考生一志愿报考高校差异,考生总成绩不具备可比性,由学院综合考生初试成绩、专业相关度等因素择优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并发放复试通知,未按时回复或拒绝者,取消复试资格。
(二)调剂的基本程序
1. 研究生院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调剂信息。
2. 考生在教育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提交调剂申请。
3. 学院根据调剂规则遴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并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考生复试。考生需及时查看“复试通知”并确认。考生须于12小时内接收“复试通知”,否则将取消其复试资格。
4. 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上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须自接收我校复试通知起36小时内完成缴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复试资格。
5. 学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
6. 调剂复试完成后, 学院上报拟录取结果至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总拟录取结果上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通过调剂系统向学生发送拟录取通知。考生须在24小时内登录调剂系统接受拟录取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7. 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对拟录取考生进行终审,审核未通过者,将取消录取。
五、复试总体安排
(一)复试时间及流程
学院一志愿上线考生和调剂考生分阶段进行复试,但执行相同的复试办法及流程。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及流程安排如下:
复试时间 |
复试项目 |
4月7日 |
下午 |
资格审查、心理测试 |
4月8日 |
09:00-11:00 |
专业笔试 |
13:00开始 |
思想政治素质及品德考核; 外语能力测试 |
4月9日 |
08:30开始 |
综合面试 |
调剂考生复试时间:2023年4月13日-2023年4月18日(具体时间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信息为准)。
(二)缴纳复试费
收到复试通知后,请按缴费说明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试费缴纳(120元/次)。复试费一经缴纳,概不退回(见附件一)。
(三)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在完成复试费缴纳后,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扫描件或照片)。
1. 本人有效身份证。
2. 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应届生为学生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 往届考生需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持国外学历的考生,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4. 毕业自考生,须提供考籍卡(证)、全国自学考试6科以上(含6科)成绩单。
5.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该类考生应提交本人的《男(女)性应征公民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允许申请转为报考普通计划,在提交纸质申请书经学院审核同意后,可参加普通计划的调剂复试和录取。
6. 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资格审查时需提交户口簿、身份证、报名以来工作单位的工资流水证明(应届生除外)、社保证明(应届生除外)等的原件及其复印件,以及定向协议书原件。
7. 本人手写签名《诚信复试承诺书》(见附件二)。
8. 《吉首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见附件三),考核表需由本人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无学习或工作单位人员可在其常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开具相关证明。
参加复试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到学院报到,学院核查考生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复试通知单。考生收到复试通知单后,应根据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流程完成复试各项测试。
(四)复试方式和内容
1. 专业笔试:复试科目为《C语言程序设计》,考试时长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 综合面试:全方位考察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人文素养、举止、表达、礼仪和对该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学科前沿和基本技能掌握的程度以及运用所学基础知识和理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参考考生在大学阶段的学习成绩和工作实绩)。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
3. 外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时间一般不少于5分钟,满分100分。以口语对话形式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 总成绩计算方法
(1)学术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5%、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1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5%,其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成绩 A=初试总成绩÷5×0.6;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05+专业课笔试成绩×0.1+综合面试成绩×0.25;
总成绩=A+B。
(2)专业型硕士按下列规则计算总成绩: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其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外语能力测试占总成绩10%,专业课笔试占总成绩20%、综合面试占总成绩20%,其计算方式如下:
初试成绩 A=初试总成绩÷5×0.5;
复试成绩B=外语能力测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2;
总成绩=A+B。
2. 录取规则
(1)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不予录取;如没有完整参加各个环节的复试,则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舞弊者,取消复试成绩,不予录取。
(3)总成绩为考生能否被录取的基本依据,学院根据分专业招生计划,择优录取。先按总成绩录取一志愿复试合格考生,剩余指标由调剂生按总成绩排名进行录取。
(4)总成绩排名中如总成绩相同,则以初试成绩排名,如再相同,则以初试英语成绩排名。
(5)有拟录取考生放弃录取资格者,在本学科内按总成绩顺延递补拟录取。
(6)我校将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对所有拟录取考生(含一志愿)发送拟录取通知,所有考生必须在通知发送后的24小时内接收该通知,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3. 其他情况
对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不予拟录取或取消拟录取资格:
(1)报考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拟录取名单公示期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报考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被录取后,应按调档规定的时间转入个人人事档案,逾期不能转入档案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3)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未通过学历(学籍)审核的考生不予录取;
(5)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6)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且无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的,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六、复试监督和复议
学院在复试成绩公布一周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主管研究生的相关领导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743-8563673
申诉邮箱:scee_yjs@163.com
七、体检
考生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自行体检,并在拟录取公示期间,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近三个月之内的体检报告扫描件。
八、其他注意事项
1. 学费标准以湖南省发改委最新文件为准。
2. 未按规定时间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弃权处理。
3. 对填报虚假信息、提交虚假材料、考试作弊及其他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并通知考生所在单位(学校)。
4.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填联系电话的畅通,以免影响复试、录取等工作。联系电话:0743-8563673。
5. 第一志愿初试合格考生请加QQ群:761061598(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2023年研究生第一志愿复试)。进群申请需注明姓名、专业。
6.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所有。
吉首大学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3月31日
附件:
附件一:2023年吉首大学研究生复试缴费操作说明
附件二:诚信复试承诺书
附件三:吉首大学202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