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转专业工作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吉大发[2021]32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主任:杨 喜 张 华
成员:张仁民 周恺卿
(二)工作小组
主任:张仁民
成员:各系主任 杨 川 吴 彬 祖 力 阳 帅 各班班主任
二、基本原则
1、适度控制原则。
学院各系应加强专业教育,根据专业办学资源、人才培养要求,将转专业比例控制在合理范围。
2、个人自愿申请原则。
3、规范有序原则。
4、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三、申请转专业条件
(一)转专业的条件
1、学生确有兴趣和专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专长者。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学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3、经学校组织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转专业更有利于继续学习者。
4、学生保留学籍或休学期满复学,如复学当年无原所学专业的对应年级者,可申请转入相近专业。
5、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并且符合教育部规定转专业时限的,可优先考虑转专业。
(二)转专业限制条件
1、2019级和2020级学生。
2、经转学进入我校学习者,或已有一次转专业经历者。
3、招生录取时确定为定向生或委托培养者。
4、招生录取时有特殊要求或以特殊形式招生录取者(如普通专科升入本科、单独招生、对口升学的学生等)。
5、在校期间考试作弊或因成绩问题予以退学处理者。
6、高考选科科目与申请转入专业的科目要求不一致者。
7、无正当理由者。
四、拟接收转入专业及名额计划
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
拟接收学生数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拟定考核时间 |
1 |
通信工程 |
5 |
面试 |
1、思想政治考核 2、专业素养考核 |
6月29日 —6月30日 |
2 |
电子信息工程 |
5 |
思想政治考核只设接收或不接收两种结论。思想政治考核通过后(即结论为接收),依据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五、办理程序
1、2023年6月25日前学生进强智教务系统提出转专业申请,同时将转专业书面申请审批表提交至学院教务办。在提交学院之前,转专业书面申请审批表须经班主任和辅导员依次签字。
2、2023年6月26日前学院集中审核拟转出学生申请材料,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3、2023年6月26日:学院在审批表上的转出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工作。
4、2023年6月27日—6月30日:学院对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及考核。
5、2023年6月30日—7月2日:对同意接收转入学生名单进行公示。
6、2023年7月3日:学院在审批表上的转入学院意见栏签署意见,同时在强智教务系统中完成审核,并将《学院同意转入学生汇总表》报教务处学籍管理科。
六、其它未尽事宜,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表
2、吉首大学学生转专业申请审批表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
2023年6月20日
附件1:
通信与电子工程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简表 |
学院(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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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审核: |
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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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接收转入专业名称 |
拟接收学生数 |
考核方式 |
考核内容 |
接收条件 |
拟定考核时间 |
备注 |
1 |
通信工程
|
5 |
面试 |
思想政治考核、专业素养考核 |
1、符合学校转专业申请条件,且高考科目中含物理。 2、思想政治考核通过后(即结论为接收),依据专业素养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
6月29日 —6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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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电子信息工程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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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此表需要用excel做成电子数据在2023年6月20日前上报到教务处学籍管理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