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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017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项目的通知


关于申报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2017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项目的通知

各位老师:

为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15〕45号)精神,深化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加强学生创新实践训练,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湘教通[2016]394号文件精神和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建设与改革方案,学院决定组织2017年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立项原则

坚持可行性、创新性和实用性原则,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研究课题实效。本年度预计立项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专项项目5项左右,其中重点项目2项、一般项目3项。

2、项目选题要求

思想新颖、目标明确、立论根据充足、研究方案合理、技术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创新性实验和研究性学习项目。

3、申请人资格

(1)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并学有余力且主修专业课程无不及格的我院全日制1-3年级本科生,毕业生不参与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中必须有1-2年级学生;

(2)申请者原则上以团队为主,个人也可单独申请,团队人数不超过5人,小组成员必须有相对独立的研究内容,成员有明确分工;

(3)申请者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的申报。鼓励跨学科合作研究,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团队合作项目和跨学科合作项目;

(4)申请者必须自行联系导师,在导师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实验报告等工作;

4、申请项目指导老师资格

原则上应具有讲师以上职称,并具备良好的科研经验。同一指导教师指导的未结题项目数累计不能超过2项。

5、申报、立项程序

(1)学生申请

学生填写《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一份,见附件1),经项目组成员、指导教师签字确认,提交到项目组负责人所在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审核、评审

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的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重点项目每项资助5000元、一般项目3000元,项目实施周期原则上为1年。所有立项的项目将上报学校教务处,经教务处公示后按校级项目对待

6、推荐时间和提交材料要求

请各位老师于2017年11月20日前向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一份,附件1);

2、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附件2)。

所有相关纸质材料统一报送院教务办,所有材料的电子稿(申报书及汇总表等)应以负责人命名统一打包后发送到院教务办邮箱。

联系人:吴彬(cutegirl80@163.com)

附件:

1、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申请书

2、湖南省电子信息类专业校企合作创新创业教育基地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汇总表

吉首大学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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