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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级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方案


2017学位论文中期考核方案

根据《吉首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办法》(研通[2015]9号)文件及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级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为了解我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思想政治表现、课程学习研究工作进展,督促研究进度,提高学位论文质量我院决定开展2017级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

具体安排如下:

一、检查对象:

已通过开题并准备2020年上半年申请答辩的2017级硕士研究生。

二、检查小组:

组长:成员:鲁荣波、廖柏林、丁雷、肖林、莫礼平

秘书:

三、检查时间:

201942日(星期) 9:00-12:00

四、检查地点: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会议室工科大楼C326

五、主要检查内容

1、政治表现、品德修养、纪律观念、社会实践等情况;

2、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和课程学习成绩;

3、教学实践效果、论文进展报告、论文发表等情况;

4、预计能否按计划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等。

六、具体程序:

1、研究生向学院提出申请,学院审查合格后,报研究生处审核。研究生处审核后公布资格初审合格名单。

2、研究生PPT的形式对开题以来的研究工作进展进行汇报(时间:10分钟)导师介绍指导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情况;检查小组根据汇报情况对培养情况进行认真审议,提出意见和建议。

3、检查小组对研究生培养工作做出评价,填写相关考核意见。

4、学院公布学位论文中期考核结果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七、等级评定与分流

1考核等级

中期考核等级定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

(1)优秀各方面表现突出因思想道德方面的优异表现受到院以上单位的公开表扬各门学位课考试均合格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以吉首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在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至少一研究论文(独著或第一作者),开题报告通过公开论证,成绩优秀。

(2)合格政治思想品德良好各门学位课考试均及格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70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开题报告通过公开论证。

(3)不合格在思想政治方面有明显不良表现并造成不良后果,或有严重违反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行为经教育后无明显转变的学位课达不到合格要求,平均成绩在75分以下学位课程成绩有两门不合格或一门不合格补考后仍不合格者科研工作能力差论文开题报告未通过者

2分流去向

(1)中期考核成绩合格以上者可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中期考核不合格者若存在的问题按学籍管理规定已构成取消学籍的按学籍管理规定取消学籍若未达到取消学籍规定的确定为跟踪对象。

(3)跟踪对象应在考核专家组与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整改然后重新申请中期考核。若考核仍不合格者终止学习如整改后达到合格则在该生申请论文答辩时提请校外专家对其论文进行双盲评审。

八、其他事项:

1未进行中期考核的研究生,不得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

2考核专家组成员对研究生的考核等级意见不一致时,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3学院所有考核及复审材料应在考核工作结束后一周内,报研究生处备案。

4经研究生处复审后两周内,学院将考核分流意见反馈给研究生及其导师,存在问题的研究生应在两周内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书面改进意见或整改方案,报考核专家组审批后执行。

附:2017级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考核名单

智能计算及其应用专业:张永胜、宋梦培、印煜民、唐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8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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